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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化解矛盾纠纷6.8万件 东莞诉源治理卓有成效
2020-06-05 09:52:03  来源:中国文化报道网  作者:  分享:

6月3日,东莞市政府召开“全面推进诉源治理构建诉调对接‘1+2+3’工作机制”新闻发布会。

会议介绍了东莞市多部门协调联动打造诉源治理新体系,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方面的工作经验及成效。

据统计,2019年1月至2020年4月,诉前成功调解案件超6万件。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蔡泽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陈东超,市司法局副调研员黄文胜等领导出席了发布会。

建立制度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

会上,蔡泽伟强调,诉源治理工作是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的题中要义。目前,东莞市积极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探索构建诉调对接“1+2+3”模式(建立1个诉调对接中心和线上线下2个调解平台,构建专职调解、律师调解、特邀调解共3大调解队伍),建立东莞市调解协会,并建立源头化解工作机制。未来,将进一步强化诉源治理工作,深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蔡泽伟表示,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是通过建立一系列制度机制,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提前介入化解矛盾纠纷或有效降低矛盾纠纷发生的概率,更加高效地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可见,诉源治理工作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高度契合,我们要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的高度整体推进东莞市诉源治理工作。”蔡泽伟说。

近年来,市委政法委通过加大在矛盾多元化解方面的尝试和探索,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基本形成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商事调解有机衔接,政法委、法院、司法、公安、民政、妇联等部门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

2019年,东莞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意见》《东莞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东莞在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逐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

提前介入矛盾,推进诉调对接“1+2+3”模式

近年来,东莞全市法院受理、办结案件数屡创历史新高。据统计,2019年,全市三个基层法院参与诉前调解一审民商事案件80706件,诉前成功调解案件48322件,调解成功率为68.52%,40.27%的一审民商事案件在诉前成功化解。全市基层法院新收一审民商事诉讼案件86194件,同比增长3.29%,增幅同比下降26.7个百分点。

这个成绩离不开诉调对接“1+2+3”工作模式。2019年,该模式被广东省委政法委评为了全省第二批社会治理实践创新项目。

“这个成效表明,超过4成的民商事纠纷在诉讼前,就通过调解这种及时快速又不伤和谐的方式化解了。既便民利民,又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陈东超强调。

陈东超表示,法院与各部门充分发挥联动优势,促进类型纠纷一体化处理。在劳动争议案件、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纠纷类型化调解等方面,全年全市案件数量都有所下降。此外,法院还与市工商联、贸促会、商事调解中心签订诉调对接合作协议,有效化解大量涉企纠纷,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今年以来,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社会治理面临疫情防控和维护稳定的双重压力,诉调对接“1+2+3”工作机制解纷优势更加凸显,为依法防控疫情提供了有力保障。今年1-4月,全市基层法院诉前成功调解案件14079件,调解成功率45.5%,一审新收民商事案件26457件,同比下降28.33%。”陈东超说。

成立市调解协会,多方联动构建大调解格局

“近年来,我们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整合全市矛盾纠纷化解资源,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等各方联动工作机制,集成多元手段,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推动社会治理向每个角落延伸,初步构建了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发挥了调解的解纷和社会治理功能。”黄文胜表示。

2019年,东莞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115次,依法调处矛盾纠纷63749宗,成功调处62442宗,调解成功率98%,涉及金额超7亿元,预防和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黄文胜强调,为推动东莞人民调解工作实现行业自律管理、自身发展, 5月10日成立了东莞市调解协会。

东莞市调解协会是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上融合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为一体的第三方社会团体,目标是建设为“调解枢纽、孵化基地、和解中心、治理样板”的行业联盟,充分发挥多元化解纠纷工作中的带头作用、引领作用和标杆作用,强化在城市治理中,对多元化解社会力量、社会资源的组织和协同作用。

黄文胜表示,调解协会要完成调解资源的整合,吸纳更多优质调解资源进入协会;要完善相关衔接机制,通过建立网上纠纷化解平台,实现调解力量和调解需求精准匹配、高效对接,并联合法院开展诉调对接专项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水平;要发挥协会的主观能动性,出台一些行业自治制度和激励政策,鼓励能调解、调得好的人员,多接案、多调解,从而推动东莞市诉调对接工作更上新台阶。

黄文胜强调,下阶段,司法局将继续推动和支持市调解协会的运作与发展,统筹管理好全市调解资源,综合管理基层社会治理中的调解组织、调解人才、配套服务,建立以市调解协会为核心的组织机制。

(刘献兵、卢佳、郑沛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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