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6日,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为了全面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北京五洲妇儿医院在全院范围内组织开展《条例》解读专题培训,相关临床及职能科室人员参加培训。
培训会上,北京五洲妇儿医院副院长周斯娜分别对《条例》的背景及立法过程、立法思路及主要内容等进行了详细介绍与阐释。《条例》共包括五章50条内容,对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作出具体清晰的规定,对于推动医疗保障领域依法行政,提升医疗保障治理水平,有效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高效运行,保障广大群众医疗合法权益意义重大。
2021年1月1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735号国务院令,正式颁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于2021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我国医疗保障领域第一部行政法规,《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和参保人员等相关主体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明确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原则,强化了基金使用相关主体职责,构建了系统的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体制机制,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医保管理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环节,周斯娜表示,全院相关科室人员要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做到“两必须一禁止”,增强责任意识,规范使用医保基金,严格执行医保政策管理规定,切实做好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收费、合理治疗等医疗行为,真正为人民群众管好用好“医保救命钱”,维护人民群众医疗保障合法权益。
作为北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北京五洲妇儿医院为就诊患者提供基本医疗保障服务,患者可直接持卡就医,同时,医院实行双轨道式服务,与全球数十余家国际保险公司建立了直接结算业务关系,为高端群体提供更多就医附加值。北京五洲妇儿医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使人民群众享受到高质量的医保待遇,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做百姓信赖、认可的社会办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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