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和家长朋友们:
值此2022年春节将临之际,县污染防治攻坚办和县生态环境分局向您及家人致以节日问候!
2021年7月30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对《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作出修改,将第六十一条修改为:“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区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加强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消除火灾隐患,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深入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请主动关注并严格遵守。
学生是国家的未来、社会的希望、家庭的寄托。为了给孩子学习、生活和成长创造更安全、更有序、更健康的环境,少些噪音影响、少些安全隐患、少些环境污染,请同学和家长们自觉遵守我县烟花爆竹禁放规定,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
相关新闻
◎版权作品,未经中国文化报道网书面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Copyright 2015-2019. 中国文化报道网 www.cgia.cn All rights reserved.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jubao@cgia.cn
未经过本站允许,请勿将本站内容传播或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