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获悉,日前,周口市淮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出通知,就返乡报备作出最新规定。
通知指出,个人提前3天报备,抵达淮阳时“点对点”至隔离点的,集中隔离费用由政府承担。而个人提前3天报备,目前正在居家隔离的,由乡镇负责落实管控措施并按要求上报信息。
但是,个人未履行报备手续,抵达淮阳后“点对点”至隔离点的,集中隔离费用由个人承担。
此外,个人未履行报备手续直接返回家中的,由乡镇负责落实管控措施。同时,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之规定,依法追究个人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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