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下发决定,对“七五”普法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濮阳市司法局被授予“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七五”普法以来,濮阳市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紧紧围绕法治濮阳建设总目标,不断探索融入式普法新模式,法治宣传活动精彩纷呈,法治文化建设持续推进,公民法律素质显著提升,社会法治化环境全面改善。
领导重视,落实普法责任。濮阳市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成立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和市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并将其纳入党委综合考核、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精神文明创建考核和美丽乡村建设考核。出台一系列加强法治宣传的制度性文件,制订县区和单位普法责任清单,构建了“濮阳市一盘棋、行业全覆盖”的大普法格局。
紧抓“关键”,推动全民普法。一是紧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建立健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把领导干部法治学习纳入各级党校教学培训计划。5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集体学法1300余次,举办领导干部法治报告会160余场,举办各类法治讲座、培训225场次,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453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88件。二是紧抓青少年“关键时期”。围绕青少年学法“源头工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模式,累计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2.9万场次,受教育学生70万余人。三是紧抓重要节日、重大部署“关键节点”,组织开展相应活动,形成大普法合力,实现法治宣传全覆盖。共计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1900余场次,发放法律宣传品130万余份,受教育群众110万余人。四是紧抓社会关注、群众关切“关键领域”。结合文明城市创建、扫黑除恶、扶贫攻坚、环境保护等主题,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活动,营造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普治并举,增强普法质效。充分利用普法志愿者、普法讲师团、普法艺术团和法治副校长4支普法队伍。实施“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培训法律明白人66期,举办乡村法治讲堂170余场次。开展民主法治创建,以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社区创建为抓手,培育“民主法治村”120个、“学法用法示范户”2300个,实现了“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华龙区、清丰县和濮阳县被评为“全国法治创建先进县”,濮阳市有5个村被命名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09个村被命名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310个村被命名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创新载体,提升法治文化。一是实施文化提升工程。以法治文化引领法治实践,濮阳市共建成法治文化广场、公园等法治文化阵地272处。二是打造“黄河普法”品牌。在全省率先建立黄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首家实施黄河河道管理“警长制”,建成集台前县影堂法治文化基地、范县李桥法治文化长廊、濮阳县渠村黄河法治文化广场于一体的濮阳黄河法治文化带。三是推进智慧普法矩阵。共创办普法网站、普法微信公众号、《濮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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