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促进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海关、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等部门积极配合,狠抓落实,注重实效,确保《若干意见》的各项促进措施落到实处,吸引更多的跨国公司在上海设立地区总部等总部型机构,为不断提高上海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作出贡献。
海关:实施总部企业便利化新举措
上海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将继续落实,在自贸区新片区建设和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中,做好与地区总部有关工作的对接、支持与服务,探索研究更开放、更便利、更高效的政策和制度。
同时,推进海关全面深化业务改革“两步申报”“两段准入”等改革举措,选取实际需求强烈,降低通关成本、提高通关时效等预期实施效果明显的地区总部优先参与改革试点,让企业切实感受通关便捷与顺畅。
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总部型机构集聚上海,对上海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早在2012年6月,上海海关正式启动支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试点工作,出台促进总部经济发展10项措施,包括落实“一对一”企业协调员机制、税收便捷通关等,取得明显成效。
今年7月25日,新一轮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政策《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促进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的若干意见》印发后,上海海关高度重视,主动对接上海跨国企业地区总部发展的新需求,进一步创新管理模式,推进优化口岸营商环境。
一方面,上海海关适应跨国公司总部不断落户上海的发展趋势,实施“一站式”通关服务。
早年推出的海关企业协调员制度,通过归口受理地区总部的业务咨询和问题反映,及时处理复杂单证,解决通关疑难,为企业提供一站式专业化服务,企业反馈良好。上海海关持续继续优化该项便利化政策,目前,已经与62家经营规模较大、地方经济贡献突出、行业带动效应明显的总部企业签订关企合作备忘录,提供更个性化、针对性的管理。
2018年海关与检验检疫业务融合后,新上海海关设立科创海关,通过整合内部管理资源,实现统一受理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研发中心减免税业务,统一协调解决企业在减免税运作和通关过程遇到相关疑难、瓶颈问题,在新形势下,进一步优化总部企业健康发展的营商环境。
另一方面,上海海关在全国通关一体化格局下,实施总部企业便利化新举措。
目前已经全面实施的新政包括:一是推动原产地签证电子化。3月25日,上海海关正式推广出口原产地证书自助打印,截至目前,已经成功打印各类原产地证书1.2万份,部分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已经在电子化中受益;二是推广关税保证保险试点。关税保证保险试点的特点是不占用企业银行授信,且成本较低,上海海关正结合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特点,探索针对性的服务方案。下阶段,上海海关会对生物医药、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代表性行业的总部企业进行调研,听取企业对简化外发加工、深加工结转、“一本账册”等贸易便利化措施落地的相关意见,并通过门户网站、上门宣讲、座谈交流、现场咨询等多样化方式,宣传便利化措施的最新内容和海关工作动态。
与此同时,加强与地方主管部门的协作,指导企业享受快捷通关措施以及优惠税收政策。
上海海关已经与商务委建立审批部门横向协作机制,对外资研发中心等申报企业进行资格认定专项辅导、集中审核与批次认定。
浦东海关是上海关区跨国公司总部集聚度最高的隶属海关之一,该关通过与浦东商务委、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等联合推动建立总部及其子公司的信息档案,及时掌握企业经营状况和实际困难,形成海关、地方政府与企业三方之间顺畅的信息共享和反馈机制,以守法便利为核心,在信用管理方面形成合力。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一如既往打好配合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将配合商务部门,一如既往地做好各类业的市场准入登记注册工作,努力打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
这位负责人认为,在新出台的《关于本市促进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涉及市场监管部门职责的新政包括,关于放宽外商设立投资性公司条件,以及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中的连锁企业试点实施全市“一照多址”新政。
目前,全市共登记注册375户外资投资性公司。进一步放宽外资投资性公司准入门槛,有利于进一步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该条政策作为外资准入专项性规定。
“一照多址”新政有三个亮点:即将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简化为经营场所备案。跨国公司地区总部中的连锁企业在母体法定住所之外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可自主选择办理经营场所备案,不再办理分支机构登记,从而大大节省了企业办理营业执照的时间,提升了连锁企业网点扩张的速度。
在操作流程上简化了申请材料和流程。企业申请分支机构营业执照,需要向登记机关提交包括登记申请书在内的6份文件。而新政则把经营场所备案所需材料简化为备案申请书、备案场所合法使用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3份。在申请材料减半的同时,新政也在办理时间上提速增效,提供了当场办结的“绿色通报”服务,相信企业会有更好的体验度和获得感。
在适用范围上,新政强调了“全市”两字,突破了现有“一照多址”政策局限于母体所在行政区划的限制。即允许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连锁企业在全市所有的分支机构均可依申请办理经营场所备案,不再办理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此举可大大节省企业商务成本,进一步释放市场主体活力,优化城市营商环境。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积极支持推进“五个中心”建设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将继续与上海市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制订好实施细则,抓好政策落地,完善监督管理,积极支持推进上海“五个中心”建设。
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促进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有十三条政策与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的职能相关,涵盖外汇管理、金融市场、跨境人民币业务等内容。
在外汇管理方面,结合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特色,针对跨国公司资金运作难点痛点,以便利境内外资金运营管理为切入点,进一步简政放权,提出涵盖本外币且便利企业更好利用境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政策举措,以实现“跨国公司内部资金打通、境内与境外资金打通、经常与资本资金打通、人民币与外币资金打通”四个打通,优质高效地解决跨国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运营管理需求,在宏观审慎原则下探索实体经济部门的资本项目可兑换实现路径。
在金融市场方面,通过完善制度、优化流程等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等功能性机构进入部分国内金融市场开展部分业务;支持帮助跨国公司降低业务成本,减少风险敞口暴露,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优化金融市场主体和产品结构,增添市场活力,推动市场供需更健康、多元和有序发展。
在跨境人民币业务方面,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进一步加强自由贸易账户投资功能,优化管理银行机构发放跨境贷款方式,更好地支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投融资需求,按照本币优先原则鼓励跨国公司地区总部使用人民币结算跨境交易,借助人民币跨境双向资金池等开展全球人民币资金集中管理,提升跨国公司内部人民币资金财务管理效率。
据悉,自2002年出台全国首个吸引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政策以来,上海始终是内地吸引地区总部最多的城市,总部经济是上海市吸引外资的重要领域。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并支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等功能性机构集聚上海,结合自身职能,先后推出了一系列有利于上海吸引并发展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经济的举措,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应,进一步推动优化上海市营商环境,提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吸引力和国际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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