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是中央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重要举措。中央把这项光荣使命和重要任务交给上海,是对上海的信任、支持与鼓励。”
9月19日,上海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白廷辉在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上海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的主要内容和推进落实情况时倍感自豪。
7方面26项举措推动改革
《上海市开展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的实施方案》(《综改方案》)从完善国资管理体制、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激发企业内生动力、优化国资布局结构、完善公司治理建设、加强党的领导、强化统筹协调等7个方面提出了26项改革举措,重点推动国资监管机构改革更深一点,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更活一点,国企改革动力活力更强一点,国企发展能级提升更快一点,企业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更实一点,切实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
《综改方案》提出,到2022年,上海市将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系列成果,建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形成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国资布局,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充分发挥企业党委领导作用,构建符合市场规律的企业经营机制,基本完成竞争类企业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力争1/3的企业集团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竞争优势和知名品牌,1/3的企业集团具有领先国内同行业的综合实力和特色品牌,1/3的企业集团具有支撑区域经济发展的资源配置能力和优质服务品牌。
《综改方案》已经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8月21日,正式启动上海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目前,共形成了20余个改革项目的具体操作方案,涉及国资布局、产业整合、企业分类、整体上市、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等领域,正在逐个推进。
五个关系诠释《综改方案》
为确保综改方案落地见效,相关部门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发展导向,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开展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的实施方案>行动计划》(《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既是聚焦改革重点、细化改革路径的工作计划,又是《综改方案》的路线图、施工单,注重把握五个关系。
总体目标与分类目标有效衔接的关系 总体目标重点是做强做优做大做实国资国企,推动国有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分目标把突破点放在党建、改革、发展、监管等方面,推动国资国企践行初心使命。其中,加强国企党建,构建党建工作融入企业治理结构的运行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组织和群众工作优势,实现党的领导系统化、制度化、具体化;混合经济改革,市场竞争类企业基本实现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功能保障类企业加快符合条件的竞争性业务上市发展,金融服务类企业不断提高综合竞争实力;优化国资布局,80%以上的新增投资集聚在关键核心产业,80%以上的国资集聚在重点优势企业集团;完善国资监管,监督管理体系更加科学、授权经营体制更加完善、国有企业市场化机制全面建立。
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的关系 重点抓好“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作风”。抓好基本组织,落实国有企业党组织研究讨论“前置程序”要求,因地制宜探索区域党建联建、国企与社区党建共建新路径。抓好基本队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培育优秀企业家队伍。聚焦“高精尖缺”,统筹推进引领性、支撑性和青年人才队伍建设。抓好基本作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四责协同”层层落地落实。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服务国家本市战略与自身发展的关系 坚持在服从服务国家及本市战略同时,找准国资国企的定位加快自身发展。服务3+1战略支撑。自贸区新片区建设重点推进功能承载区各类功能载体建设。科创板与注册制重点推进符合条件的科创企业上市,并形成上市储备梯队。长三角一体化建设重点建立一批对接平台、交流窗口、研发中心以及功能园区。高质量、高效率、高水平地服务保障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各项任务。实施4+1品牌战略。重点构筑品牌建设长效投入、考核评价体系科学、紧缺人才有效集聚、老字号品牌美誉度影响力充分显现的体制机制。助力“五个中心”建设。瞄准最高标准、最好水平,打造一批在全球产业发展中具有话语权和影响力的领军企业。保障“六大民生”发展。在城市更新、基建设施、公共交通、绿色环境、健康养老、文卫体旅等方面发挥“城市底板”的功能和作用。
解决共性需求与重点领域改革的关系 重点构建“赋能赋权、激励约束、增效减压”三大动力活力机制。其中,法人治理赋能赋权。优化股东事务管理,完善常态化信息交流、董事履职和董事会年度报告等工作制度,充分落实董事会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考核评价、薪酬分配等权利。激励约束分层分类。坚持“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原则,完善职业经理人制度体系和薪酬分配制度。推进多层次、广覆盖、各类型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服务企业增效减压。践行市国资委系统“牢记使命、深化改革、守正创新、服务发展”核心价值理念。建立健全市国资委机关高效服务企业工作机制。研究制定鼓励改革创新、加快发展的容错纠错免责机制。
积极推进“优化、强化、深化”三大领域改革。其中,优化完善企业分类授权分类考核。根据国资战略布局调整和发展目标,立足企业主业主责和未来发展趋势,将原来的“竞争类、功能类、公共服务类”调整为“市场竞争类、金融服务类、功能保障类”,并在分类授权和考核上细化完善。强化功能保障类企业持续发展机制建设。功能保障类企业建立渠道畅通、平衡发展的投融资体制,推动总分架构、匹配资源、规范管理,实现专业高效运营。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发展。科学准确界定市政府、市国资委、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权责边界,进一步发挥推动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促进资本合理流动和保值增值的功能作用。
统筹稳妥推进与鼓励基层创新的关系 着眼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一盘棋,构建国资整体监管大格局。加快市属国企与中央企业、其他省市国企联动合作。落实国务院国资委与市政府战略合作机制常态化运作,推动央企功能总部和业务板块落沪;鼓励市属国企与其他省市国企开展联合重组。推动“直接监管、委托监管、指导监管”同频共振。通过章程、契约、清单等方式,加强产权、投资、评估、收益、风控等管理,健全全面预算、资金集中、风险预警、内控建设、信息化“五位一体”管控体系。委托监管单位企业,坚持“国资统一授权、监管统一规则、经营统一评价、增量改革通盘考虑”;指导监管区属国资,坚持“监管统一规则、经营统一评价、资源功能优势互补”。同时,鼓励基层创新,支持“双百企业”综合运用政策工具,形成示范引领效应;扩大员工持股试点,突破户数、企业层级、单一员工持股比例、与所在企业集团交易比例等“四个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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