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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两证合一”贸易便利化模式获国务院推广 10月15日起在全国实施
2019-10-17 21:33:03  来源:中国文化报道网  作者:  分享:

国际商报福州讯(苏洪民陈连荣 方平) 近日,商务部、海关总署、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联合发布公告,明确自2019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实施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和原产地证企业备案“两证合一”改革工作,这是全国范围内推动贸易便利化创新打造的又一“福建样本”。

“两证合一”改革,即依托福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合并办理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和原产地证企业备案,商务部门将企业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信息审核结果向海关、贸促会实时传输,海关及贸促会直接采信商务部门审核结果,当即授予企业原产地证备案资质,实现两项业务“一次受理、一次备案、一次发证”。

早在2015年10月,福建省商务厅(口岸办)会同福州海关(原福建检验检疫局)率先推出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和原产地证企业备案“两证合一”改革,并同步启动信息化系统的支撑研发工作,成为全国首个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与商务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系统、原质检总局原产地业务管理系统实现对接并接收数据的省份。2017年9月,这一创新举措被复制推广到全省。2018年5月国务院发文将这一创新举措复制推广到全国。

福建省实施“两证合一”改革以来,有效帮助该省企业应用原产地优惠政策获得进口方关税减免,提升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助力企业积极开拓多元市场。依托福建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共享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信息和原产地优惠政策宣传,该省共有2万多家存量外贸企业直接获得了原产地证办理资质和政策信息。通过数据分析,福建省商务厅联合福州海关、贸促系统推进精准帮扶,对全省主要出口自贸试验区国家、地区企业,开展了“一对一”重点宣传帮扶。2018年,驻闽海关签发原产地证书41.28万份,货物金额189.11亿美元,为企业享受进口方关税减免约4.99亿美元。

下一步,福建省商务厅还将继续进一步加强与海关、贸促、金融等部门协作,依托跨境贸易的共享信息加强数据分析应用,持续促进我省贸易便利化,积极支持企业开拓多元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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