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获悉,河北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司法救助工作,通过不断完善救助举措,切实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为4件经济困难的案件当事人申请申报省、区级司法救助,共申报司法救助金62万元。
他们的做法,一是规范司法救助制度。冀州法院坚守公平正义司法底线,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严格按照《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法院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公正、及时的开展司法救助,统一司法救助的条件、救助的主体、救助的程序,实现司法救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畅通救助申请渠道。当事人直接向法院提出司法救助的,行政审判庭积极协助当事人准备司法救助所需材料,符合条件的及时申报。简化救助程序,改变以往层层申报审批的模式,实现司法救助案件简化申报,快速办理,让当事人便捷顺利地进入国家司法救助程序。
三是构建救助衔接机制。积极与司法、民政、残联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救助工作协作制度,特别是对涉及老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劳动报酬、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案件,及时将情况反馈给相关部门,切实做好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联动和衔接。
四是加大宣传救助力度。张贴司法救助条件、程序、范围告知书,制作简易的司法救助表格,为困难当事人开辟绿色通道,即时审核、即时上报、即时审批。同时积极宣传司法救助措施的具体规定、具体条件及骗取司法救助的惩罚措施,把司法救助作为当事人的一项权利告知,保障其知情权。(尚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