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加装的初衷是为了方便无电梯小区居民特别是老年人上下楼,但是这个加装涉及到整栋楼共有设备设施的改造,涉及到这栋楼每家每户共同出资建设安装电梯、共同承担电梯的日常维护和维修责任。在电梯加装的受益程度上,这栋楼的业主也是因为楼层高低不同而情况不同,特别是底楼、二楼的居民受益很少,甚至非但没有受益,还有可能受到采光、通风等方面的负面影响。
不能简单以少数服从多数,业主大会不能损害业主的权益。从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面来看,国家层面有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地方有物业管理各项规定,另外,各个省市也相继出台了电梯加装的指导性意见和相关的政策指引。在这些法律法规中,都提到了双三分之二的概念,即改建、新建设备设施的必须通过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表决同意。但是法律也明确,业主大会也不能损害业主的个人权益,如果业主大会通过的决议损害了个别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在现实操作中,电梯加装需要本楼栋业主的高度一致。买房和入住的时候,就是没有电梯的,一楼和六楼的居民在最初房价上可能都是不一样的,现在要安装电梯,必须要通过居民自治和协商一致。在现实操作中,如果简单以政策规定的三分之二来强制推行也是难以实施的,甚至引起居民和居民的矛盾。虽然理论电梯加装只需要三分之二的楼栋业主同意,但是那些最后顺利加装电梯的往往都是整个楼栋一致通过的。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电梯加装对于高楼层的居民是好事情,但是对于底楼、二楼的居民未必就一定是好事。如果要推行电梯加装,楼栋的业主们要成立一个业主自治小组,大家友好协商,设身处地为低楼层居民考虑,可以从资金补偿、资金少出甚至不出等角度进行沟通,绝对不应该出现强硬推行,强制要求出钱等这种既不合理也容易产生矛盾纠纷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