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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P必须要公布起飞标准吗!
2021-12-10 08:47:57  来源:中国文化报道网  作者:  分享:

机场运行的最低标准Aerodrome Operating Minimums (AOM)是机场运行的一个重要情报要素,也因为全世界不同国家的众多制定原则而成为最为复杂的航空情报事项。

本系列之前的帖子在这里

机场运行最低标准(一)从标准是谁的说起

机场运行最低标准(二)情报服务商的图上标准

起飞最低标准(一)目视助航设施




公布起飞标准不是日常更不是必须


机场运行最低标准(一)从标准是谁的说起中写到起飞标准考虑的要素主要是三个:



1.所能获得的目视参考应足以使驾驶员能够在整个起飞滑跑过程中,将飞机保持在一个相对跑道中线来说可以接受的范围内,直至飞机升空或在其中断起飞后停住(机载要素)。即包括机组在内的对飞机的可控性


2.所能获取的引导应能使驾驶员判断出飞机的横向位置和位置变化率。此种引导通常由跑道边线灯、跑道中线灯和跑道标志等外部目视标志提供(地面要素),但可以用仪表引导(如HUD引导)加以补充。即机场提供的目视助航设施的可用性


3.在某些地方,机载导航系统和陆基导航设备可能不会提供足够的引导,而在多山地带等情况下,可能有必要采取特殊的程序和/或要求。在此类特定条件下,可能需要目视引导(目视越障,地面要素)。目视越障的常见体现即Ceiling云底高和看清并避开障碍物所需的能见度


这三个要素中,先不考虑最后一个的特殊性(不是所有的机场周围都有像三亚26号、直布罗陀27号那样的障碍物需要起飞的时候目视避障),前面两个要素,一个是机载要素,一个是地面要素。这俩里面,对于某个特定的运营人,机载要素已经确定(飞机特性和机组训练都是确定的),那么就只剩下地面要素了。什么意思?


起飞标准,对于特定的运营人,其实只需要看起飞机场的目视助航设施如何,即可根据自己获批的标准体系(即运营人所在国规则,常见的有EASA AIR OPS、美国OpSpec运行规范、ICAO9365)来确定


只要机场的助航设施要素一致(比如都有跑道边灯REDL,比如跑道中线灯RCLL间隔都是15m),那不管这个机场是在A国的X市,还是在B国的Y市,对于同一个运营人,起飞标准是相同的,不会因为机场的不同而不同。

除了起飞的时候需要目视避障,机场需要公布Ceiling和所需能见度以外,其他的“一般”情况下,机场及机场所在国,根本不需要公布起飞标准值(VIS和/或RVR),因为运营人自己可以根据自己获批的标准体系来确定起飞标准。

说白了,AIP公布起飞标准值不是日常更不是必须,即便不公布,运营人一样可以玩得飞起。





各国AIP中起飞标准公布与否的统计


您可能会说,你乱讲,Jeppesen和LIDO上都有各个机场的起飞标准数值啊,怎么是没公布。又回到上个帖子机场运行最低标准(二)情报服务商的图上标准里写的内容了。Jeppesen和LIDO图上标准里的起飞标准,是情报服务商给您的服务,不见得是机场所在国AIP公布的。


小编统计了全世界206个国家和地区的AIP公布情况(能力有限,难免有遗漏和错误,您看看就好别较真)。有91个国家和地区公布起飞标准(包括VIS和/或RVR值以及国家规则),另有115个国家和地区不公布起飞标准。

您可能会说,你看,还是有将近一半的国家和地区公布起飞标准的吧,不在少数。对,单看数量是不在少数,但是如果看看分布呢?



上述统计只是大致情况。可以看出,AIP中公布起飞标准的国家和地区,主要集中在亚太、中南美洲和非洲。欧洲多数国家和美国,AIP都是不公布起飞标准的。

不严谨的话,如果用G20国家(除欧盟)都是“民航大国”,其中:

美国、俄罗斯、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印度、印尼、南非、土耳其等10个国家不公布起飞标准;

中国、澳大利亚、巴西、加拿大、日本、韩国、阿根廷、墨西哥、沙特等9个国家公布起飞标准。


上述所谓的“公布”,不要误解为都是公布了“起飞标准数值表格”。有一些国家和地区,只是公布了国家规则,比如澳大利亚。还有比如香港,实际上应用ICAO DOC9365规则,但仍然在机场细则中公布了起飞标准值,纯属便利性操作,与不公布起飞标准值其实是一样的。






小结




1.从原理上说,对于特定的运营人,只需要看起飞机场的目视助航设施如何,即可根据自己获批的标准体系(即运营人所在国规则,常见的有EASA AIR OPS、美国OpSpec运行规范、ICAO9365)来确定起飞标准,不会因为机场的不同而不同。AIP公布起飞标准值不是日常更不是必须,即便不公布,运营人一样可以确定某个机场的起飞标准。

2.欧洲多数国家和美国,AIP都是不公布起飞标准的,这也与这些国家的运营人使用EASA AIR OPS和美国OpSpec运行规范来确定起飞标准有配合关系。



To Be Continued



以上仅为个人观点,欢迎拍砖!

 

参考资料:


附件6第一卷 航空器的运行,ICAO


DOC9365 全天候运行手册,ICAO,2017年第四版


FSIMS,8900.1,FAA


Commission Implementing Regulation (EU) Air Operations,EA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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