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本文前,请您先点击上面蓝色字体,再点击“关注”,这样您就可以免费收到我们的最新内容了,每天都会有更新,完全是免费订阅,请放心关注。本文转自网络,著作权属归原创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新征土[2021]第20号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武汉市新洲区2021年度第19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鄂政土批(汉)【2021】180号)文件,湖北省人民政府已经批准同意新洲区人民政府对下列集体土地办理征收和农用地转用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用地单位: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
二、征收土地位置:阳逻街春风村、武湖村,征地总面积18.8046公顷。现状土地类型为:农用地18.3487公顷(含耕地17.4312公顷),
建设用地0.4559公顷。集体土地所有权人为:阳逻街春风村、武湖村。
三、征地补偿标准及具体补偿费用按照《补偿安置公告》及《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执行。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应停止办理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有关工商、税务登记及户口迁移等手续。
五、若对《省人民政府关于武汉市新洲区2021年度第19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鄂政土批(汉)【2021】180号)文件不服的,本批次征地范围涉及农民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湖北省人民政府(或国务院)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2021年11月25日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新征土[2021]第21号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新洲区2021年度第27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武政土批【2021】39号)文件,湖北省人民政府已经批准同意新洲区人民政府对下列国有土地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用地单位: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
二、征收土地位置:双柳街湖北省国营龙王咀农场三分场,征地总面积25.5209公顷。现状土地类型为:农用地23.7958公顷(含耕地0.5697公顷),建设用地1.7251公顷。国有土地所有权人为:国家。
三、征地补偿标准及具体补偿费用按照《补偿安置公告》及《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执行。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应停止办理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有关工商、税务登记及户口迁移等手续。
五、若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新洲区2021年度第27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武政土批【2021】39号)文件不服的,本批次征地范围涉及农民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湖北省人民政府(或国务院)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2021年11月25日
相关新闻
◎版权作品,未经中国文化报道网书面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Copyright 2015-2019. 中国文化报道网 www.cgia.cn All rights reserved.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jubao@cgia.cn
未经过本站允许,请勿将本站内容传播或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