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频道 > 滚动  
1457名学生“被办银行卡”,学校怎会“不知情”?
2021-12-12 09:03:01  来源:中国文化报道网  作者:  分享:

盗用公民信息,无论是办银行卡还是开公司,都已涉嫌严重违法。

文1374字,阅读约需3分钟 

文/沈彬(媒体人) 编辑 李潇潇 校对 刘军


▲接到情况反映后,学校老师在群聊内回复称,学校已组织会议,正在跟进解决此事,并在群内上传了一份疑似由银行发布的《Ⅱ、Ⅲ类电子账户说明》。图/极目新闻


据报道,广西崇左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多名毕业生向媒体反映,自己名下莫名多出10张左右银行卡,开户网点均是农业银行崇左江州支行。而且,足足有1457名该校学生“被办卡”了。

 

“被办卡”的学生明确表示,自己没有提供给银行任何身份信息,也没有到银行办理过这些业务。学校则给出一纸“使用电子账户‘体验不佳’事宜”的解释,但对“为何会在学生不知情的情况下开通多个银行账户”一事只字未提。

 

1000多名学生,每人被办10张左右银行卡,加起来就是1万多张卡,且学生毫不知情,银行和学校之间也踢起了皮球,这就让人细思极恐。这1万多张银行卡,到底要派什么用处?

 

学校和银行方面反复强调办的是二类、三类账户,“不影响个人征信”“不影响办理柜面业务”,但实际上,学生的利益已受影响,这些学生去银行正常办理ETC或是公积金等业务时就遇阻。

 

此外,自己名下凭空多出十来张银行卡,不知何时开的,谁替自己开的,自己也没拿到卡,更没有掌握密码,不知道这些账户会用来做什么勾当,万一被用来洗钱犯罪呢?这还不够让人后怕吗?


▲“被开卡”名单显示,“被开账户”的有1457人,均为崇左幼专学生。图/极目新闻


实际上,盗用公民信息,无论是办银行卡还是开公司,都已涉嫌严重违法。而这种行为也不是靠轻描淡写的“体验不佳”,就能一笔带过的。

 

首先,从银行合规治理角度说,《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存款人可以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存款人到指定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涉事银行在没有取得学生本人授权的情况下,就办出了银行卡,这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风控漏洞。

 

要知道,当下为了全方位打击网络犯罪、电信诈骗,我国银行业正在开展“断卡行动”,各大银行对不符合规范的“睡眠账户”,同一客户名下的“超量账户”都在进行清理。这么看来,涉事银行违规海量办卡行为无疑是在顶风作案,是和“断卡行动”唱对台戏。

 

▲资料图。图/IC photo


其次,冒用学生名义偷偷办这1万多张银行卡,到底有何目的?

 

一个学生名下有十来张银行卡,明显超出了学校“主动服务”,即“学校替学生代办银行卡,方便交学费、饭费”的范围,尤其是还涉及众多毕业生。

 

《刑法》中“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指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从重处罚。

 

此次事件中,如果学校中有人真是盗用了学生信息,将其贩卖给银行办理银行卡,就可能涉及该项刑事罪名。

 

如今,国家有了《个人信息保护法》,《刑法》中也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怎么就保护不了学生个人信息、制止不了“被办卡”这样明目张胆的违法行为呢?学生“被办卡”不该再是一个“老大难”问题了。


值班编辑 吾彦祖 古丽


点击下图进入"全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实时地图"



“春梅,我们替你讨回了公道”


失去自由的365天,少年们拼命逃离“矫正学校”


上海文峰,被立案调查

本文部分内容首发自新京报公号“新京报评论”

未经新京报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欢迎朋友圈分享

新京报评论 积极、稳健、有见地。 12538篇原创内容 公众号


 

相关新闻

    无相关信息

◎版权作品,未经中国文化报道网书面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关于我们 - 媒体合作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15-2019. 中国文化报道网 www.cgia.cn All rights reserved.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jubao@cgia.cn

未经过本站允许,请勿将本站内容传播或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