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频道 > 滚动  
最新消息!事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2021-12-15 12:45:43  来源:中国文化报道网  作者:  分享:


2021年1月,我省开始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

根据省人社厅统一部署,湖北省集中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已经建成(以下简称省集中系统),今年12月我市将接入新系统上线运行

新系统上线后,将为广大参保服务对象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同时新系统对部分政策和经办规则作了调整。


Q1

问题1:“省集中”系统上线后,养老保险基数申报缴费如何办理?


答:

用人单位每年7月1日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本社保年度职工缴费工资基数,还须按月通过网申系统或向经办机构申报本月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生成社保费应缴认定单,在规定的期限内(10个工作日)完成社会保险费缴纳。逾期未缴的,该月核定信息作废,需重新申报。如跨月的,视为欠费补缴,按日计征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及利息。单位没有发生人员增减变化,也需要按月申报缴费。

A




Q2

问题2:“省集中”系统上线后,企业养老保险历史欠费如何处理?


答:

用人单位未按月缴费的,自次月1日起,按日计征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和利息。滞纳金金额不超过欠费金额(1倍封顶)。系统上线当月和次月为上线过渡期,过渡期内对欠费暂不计征滞纳金和利息,过渡期后开始计征。

A




Q3

问题3:“省集中”系统上线后,企业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如何规定?


答:

 

相关新闻

    无相关信息

◎版权作品,未经中国文化报道网书面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关于我们 - 媒体合作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15-2019. 中国文化报道网 www.cgia.cn All rights reserved.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jubao@cgia.cn

未经过本站允许,请勿将本站内容传播或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