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两份房地产税试点相关文件公布,房地产税落地又有了重大进展!
首先是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房地产税试点工作草案做出的说明。
重点指出:
“进一步深化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可以发挥试点对整体改革的示范、突破、带动作用,强化房地产调控需求侧管理,稳定市场预期,也为今后全国统一立法积累经验、创造条件。”
另一份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房地产试点草案的审议报告公布。
报告指出:
”为引导住房合理消费和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以积极稳妥的方式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与改革,是必要的。”
这两份重要文件,透露了哪些房地产税试点执行的重要信息?小编一一为你解读!
房地产税立法,牵一发而动全身,只能先深化地方试点、再国家统一立法。
而试点地区的确定,文件指出将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统筹考虑深化试点与统一立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情况确定试点地区。
万事俱备,就差最后临门一脚,公布试点城市了!
上海市、重庆市在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升级为房地产税试点执行的可能性较大。
另外,深圳、杭州、广州、武汉、西安等均呼声不小!
房地产税的落实,不只是税收来源,更是楼市调控手段!
需求侧指的是购房者、房产持有者,将对需求侧“引导住房消费”,通过增加房产持有成本,稳定市场预期。
这意味着房地产税的征收不会一刀切,将可能通过减免面积,避免误伤刚需,甚至是低收入人群。
一般而言,刚需或是中低收入家庭,将可能首套免征或设置一定的免征面积,普通购房者无需过于忧心。
关键词四:征税对象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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