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记者从云南省委宣传部获悉,云南省体育局近日印发了《关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群众体育工作的通知》,要求审慎举办群众性赛事活动,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与各级疫情防控部署,动态调整活动计划,并暂停8个边境州市举办群众体育赛事活动,确保人民群众度过健康、安全、祥和的节日。
按照要求,云南省保山市、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普洱市、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临沧市下辖边境县(市、区)暂停举办群众体育赛事活动。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列入中高风险的地区暂停举办线下群众性赛事活动。
同时,原则上不再举办跨州市区域线下群众性大型体育赛事活动,减少区域间人员交叉流动。室外如登山、健步走、穿城跑(越野跑)、广场舞等项目活动,室内如游泳、武术、跆拳道、球类、操(舞)类等项目活动,经研判确需举办的健步走、穿城跑(越野跑)项目活动参加人数一般不得超过300人,登山、广场舞等项目活动一般不得超过100人,室内体育活动一般不得超过50人。
此外,对部分地区举行体育赛事,原则上实行空场比赛。在落实防疫措施前提下,逐步探索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并严格自我隔离的观众现场观赛,间隔就座,总数不超过观众席容量的50%,视当地疫情风险等级和防控工作情况,动态调整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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