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年轻女孩和比自己大了 18 岁的男子相恋,还从家中偷了户口本跟对方结婚。" 隐婚 " 五年,女孩家人对此毫不知情,甚至安排女孩跟其他人相亲还收了彩礼,结果闹出了纠纷。女孩为了离婚,写了一张 10 万元的欠条给男方 ……9 月 14 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江苏如东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离奇的离婚纠纷。
数年前,年仅 18 岁的女孩王某在读职校时,与 36 岁的男子周某相识并确定了恋爱关系。当时周某已经有过一次婚姻,离异后独自带着儿子生活,而王某只比他的儿子大两岁。交往过程中,王某从没有跟父母提起过自己的这个男友,家人对她的感情状况可以说是一无所知。
到了法定婚龄后,王某从家中偷拿了户口本,跟周某领取了结婚证。婚姻这样的人生大事,王某是如何瞒过父母的呢?原来,从学校毕业后,王某就谎称自己找到了一份工厂里的工作,以后就要住到单位宿舍里去了。由于王某平时表现得比较乖巧,家人也丝毫没有起疑,万万没想到离家的王某已经结婚并和对方共同生活。
一晃五年过去了,家人始终被蒙在鼓里,还觉得王某到了适婚年龄,开始热情地给王某张罗相亲对象。王某没有告诉家人自己已婚,也没把这事儿告诉丈夫周某,就按照家人的安排去相亲了。这次的相亲非常顺利,男方对王某很满意,很快下聘给了彩礼。
然而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王某去相亲还收了彩礼的事儿,随后传到了丈夫周某那里。周某一听大为恼火,去王某家大闹了一通。这番折腾下来,王某的秘密全部暴露了,相亲对象得知内情后退婚了,而王某父母也知道自己原来已经有了一个 " 女婿 "。
但王某的父母对周某很不满意,认为跟女儿年龄相差比较多,婚后也从没有登门拜访,不太尊重女方家人。经过这事儿,王某也不想跟周某继续过下去了,决定跟对方离婚。但周某却不同意,并表示想离婚要给他 10 万元钱。王某也没想太多,当即同意并出具了一张金额为 10 万元的借条。但双方未能达成离婚协议,最后王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如东法院受理后组织双方进行了多次释明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调解离婚并确认无共同财产需要处理。同时法院从周某处将借条取回,返还给王某,王某当场撕毁。这场闹剧最终圆满结束,双方均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法官说法:
这张借条并无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规定:"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 ……" 本案中,王某为了协议离婚而向周某出具借条,双方未能自行达成离婚协议,该借条不应产生法律效力,周某不能以该借条要求王某归还款项。离婚时,应当由双方根据共同财产的情况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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