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杨子天放 曹伦平 记者 曹德伟)近日,镇江市民葛女士突然发现,自己 4 年前买的车位如今竟还是待售状态。在多次与物业交涉无果后,葛女士找到派出所报警求助,民警调查下来发现,背后竟隐藏着涉嫌犯罪行为,好在警方帮助葛女士挽回了损失。
1 月 11 日,葛女士来到镇江市公安局润州分局和平路派出所,领回了失而复得的 9 万余元,并将一面印有 " 真心为民办实事,倾心为民解烦忧 " 的锦旗送给了民警花蔚,以表感谢。
事情要从去年 8 月 1 日说起,葛女士来和平路派出所报警称,她于 4 年前在某小区购买了一个车位,但是前几天发现该车位竟然还处于未出售状态,找物业调解几次都没有成功,这才不得已报警。
花蔚随即开展调查,经了解,2018 年 4 月 29 日,葛女士认为自家小区的升降式车位不方便停车,便想购买一个固定车位。去售楼处咨询后,销售人员罗某某以及销售经理沈某告知葛女士,购买固定车位只接受现金支付,并要求葛女士在签订合同时将 9.5 万元的现金带来。后葛女士付完钱,只得到一份合同却没有相关收据,她也没放在心上。
2021 年 7 月底,葛女士所在小区即将进行改造,正好要占用其车位,此事涉及葛女士个人利益相关补偿,她便去物业处咨询,查询却发现该车位还处于未出售状态。葛女士当场就联系了当时销售车位的罗某某和沈某两名销售人员、小区的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了解具体情况以及解决办法,但最终并未谈拢。
梳理清楚事情的经过后,民警第一时间联系到罗某某和沈某,但二人都装傻,表示时间太久远了,已经不记得当时的钱款去向了。" 自己收的现金还能不知道钱款的去向,极有可能背后有隐情。" 凭借着职业敏感,花蔚觉得此事很有可能涉及职务侵占,便采取了先与各方逐一谈话,再让他们当堂对峙的方式。
当晚,花蔚与两人持续谈话直至凌晨 3 点,最终两人坚持不住心态崩溃了,承认是对半私吞了这 9.5 万元。由于罗某某与沈某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现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 月 5 日,和平路派出所通知葛女士取回购买车位的 9.5 万元现金。" 花警官,你真的太厉害了,我多次上门与他们沟通都没能够成功,你这么快就帮我追回了这钱,太谢谢你们了!" 葛女士感激道。
民警提醒,在购买房屋或者车位时,买方一定要认真查阅合同内容,在达成交易时要确保收据和合同二者齐全;物业公司要加强对员工法律知识的普及以及业务能力的提升;同时,职务侵占罪也是职场中一不小心就会跌入的 " 坑 ",员工切忌被利益蒙蔽了双眼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通讯员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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