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孙洋 陈兢兰 记者 姜振军)2月6日,大年初六,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秦南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在秦南镇秦兴村一组幸福桥附近,有一只受伤的小动物,请求救助。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接警后,值班民警胥晓峰带领队员赶至现场。民警发现,坐在地上的“小家伙”身上羽毛呈灰色,圆溜溜的大眼睛正四处打量,很是呆萌可爱。“这应该是一只猫头鹰。”民警走近查看,发现猫头鹰的翅膀受伤了,无法飞行。
胥晓峰担心猫头鹰二次受伤,便立即将猫头鹰抱在怀里并找来纸箱,小心翼翼地将它带回所里。途中,民警联系秦南镇林业站工作人员到所处置。
在派出所,经林业站工作人员鉴定,确认这是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后便将猫头鹰带回林业站救治,并表示待猫头鹰治疗康复后将其放归大自然。
警方提醒,猫头鹰是国家保护动物,市民如果遇到了猫头鹰等鸟类或者其他疑似保护动物落单或受伤时,应及时与当地公安机关、林业野生动物救助站联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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