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母亲诉刘鑫案二审 刘鑫出庭】2月16日,江歌母亲诉刘鑫案将在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此案1月10日在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判决被告刘鑫赔偿69.6万元,认定刘鑫多项过错。刘鑫曾向江母发刺激性信息,一审审判长表示刘鑫行为应予谴责。1月24日,上诉期限最后一天,刘鑫提起上诉。江歌母亲回应刘鑫上诉表示,在意料之中,会依法应诉。
刘鑫的代理律师胡贵云介绍,上诉状最后还附有刘鑫的特别声明。刘鑫在这份特别声明里回忆和回应了江歌案发后的一些关键时间节点所发生的事情,她在声明中仍称江歌为“三叔”,并表示一审判决抹黑了刘鑫与三叔(江歌)的真实感情和真实情况。“这份判决不但没有化解刘鑫和三叔妈妈(江秋莲)的矛盾,反而使得三叔妈妈进一步认为刘鑫就是一个居心叵测的人。”
记者庭外见到刘鑫和她朋友,刘鑫朋友告诉记者:自己本想出庭作证,未被法庭采纳,将在法庭附近进行证据的媒体发布会,她还透露,自己以前曾是江歌母亲支持者,后在支持过程中发现了一些情况转为刘鑫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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