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省政府新闻办举办“创新引领走在前 聚力实现新突破”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六场,介绍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助力全省高质量发展情况。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今年经济工作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不断加大减税降费力度,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稳定宏观经济大局。在刚刚结束的全国人大会议上,李克强总理代表国务院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为实体经济减负助力。同时,提交全国人大会议审议的预算报告,对减税降费工作作了细化安排。与往年减税降费相比,今年的政策具有三个特点。
一是减税力度更大。去年全国新增减税降费规模超过1万亿元,今年全国退税减税约2.5万亿元,其中留抵退税约1.5万亿元,我省减退税规模也将大幅增加。这些减税政策对企业一视同仁,退税资金全部直达企业,将有利于缓解企业资金流动性紧张,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实现“放水养鱼、水多鱼多”的良性循环。
二是靶向发力更准。今年的政策将更加聚焦,着力围绕稳市场主体保就业精准发力。具体来看,突出“两个重点”。一方面,重点突出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延续实施扶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减税降费政策,并提高减免幅度、扩大适用范围。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300万元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小微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于6月底前一次性全部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足额退还。另一方面,重点突出制造业。去年,我省退还企业增量留抵税额553亿元,有力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今年,还要加大制造业等行业留抵退税力度,与已实施的提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政策同向发力,产生叠加效应,大力促进制造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三是政策协同更强。今年国家减税降费政策,既有减税、降费,又有缓税、退税;既有制度性减税安排,又有阶段性减负政策,还有临时性纾困举措。对我省企业来说,在全面享受国家统一政策基础上,还将享受我省出台的地方性减负举措,比如,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下调土地出让环节契税税率,免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阶段性停征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等。同时,减税降费政策与金融政策、产业政策、就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协同发力,对实体经济给予全方位支持,调控效果将更加明显。
全国人大会议闭幕后,国家减税降费具体政策将陆续出台。下一步,省财政厅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不折不扣抓好减税降费政策落地实施,推动政策红利释放。
一是抓好国家政策执行。前期,已制定了减税降费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措施,加强宣传、优化服务,帮助市场主体用足用好税费优惠,确保国家政策落到实处。
二是制定地方减负措施。对国家授权地方制定标准的减税降费政策,顶格执行,并在地方权限内结合山东实际,制定一系列地方减负措施,进一步优化我省营商环境。
三是做好资金保障。结合中央减税降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省里将统筹安排资金,重点向受减税降费影响大的地区倾斜,确保基层财政平稳运行,支持市县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四是强化监督问效。密切关注政策运行,着力解决政策落实难点、堵点,及时评估政策成效。按照国家要求,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发挥涉企税费动态“监测点”“监察员”“直通车电话”三位一体监督机制作用,坚决防止乱收费冲抵减税降费红利,助力创建公平、规范、有序的营商环境。
(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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