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民盟江西省委副主委、江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原校长张国新
正义网北京3月10日电(检察日报记者徐日丹 见习记者刘亭亭)“建议通过立法来进一步规范未成年人文身,这是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保护,也是对未成年人成长成才的长远保护,更是对一个家庭、地区良好社会风气的维护。”全国人大代表、民盟江西省委副主委、江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原校长张国新在审议最高检工作报告时,对未成年文身的相关内容尤其关注。
“近年来,检察机关对未成年文身相关问题已经给予高度关注,并通过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推动治理,效果明显。”张国新代表对此有切身感受。他告诉记者,江西检察机关创新开展未成年人文身问题的治理,南昌市新建区检察院还提请该区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的决议》,系江西省首次以人大常委会决议的方式推进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以法之名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充分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有效地解决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难题。”
文身是一种有创行为,易感染、难复原、费用高,就业受限、家长无奈,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成长成才,给家庭、社会造成严重隐患,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做好未成年人文身问题的治理,是落实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精神的重要体现,对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对文身可能带来的后果缺乏清晰认识。”张国新代表建议,加强对未成年人监护人、学校以及全社会的引导教育,大力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抵制未成年人文身行为,为未成年人创造和谐温馨健康的成长环境,帮助未成年人树立健康生活理念。
张国新代表进一步分析说,实践中,文身行业没有明确的监管主体、监管规则及处罚措施,建议按照“特殊优先”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围绕当前普遍存在的文身行业监管主体缺位和监管规则缺失问题,深入开展调研,进一步厘清各行政执法单位职能,力促依法依规监管。
“要坚持立法先行,将未成年人文身治理纳入法治轨道。”张国新代表提出,建议推动相关治理经验探索上升为成熟且广泛适用的制度机制,并通过立法来进一步规范文身行业,引导文身行业步入正轨,让未成年人文身得到全面防范、根源治理,这是解决未成年人文身问题的关键所在、也是民心所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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