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公共场所安全有序
开放开业的通告
(第18号)
一、全市各类公共场所即日起可恢复开放开业,包括:
1.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
2.室内外体育场馆;
3.会展场所、影剧院、演艺活动场所、棋牌室、游艺厅、音乐厅、网吧、KTV、舞厅、酒吧等;
4.美容美发、公共浴室、足浴店、保健按摩店等。
二、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及线下培训机构(成人及非成人培训)暂缓开放开业,具体开放时间待省里明确后另行通知。
三、落实公共场所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开放的公共场所要加强通风换气,尽量选择自然通风、机械通风;做好经营场地、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和清洗消毒;采用预约服务、定点服务,合理控制场所内人员数量;所有人员实行“健康码或通行证+测温”进入。
四、各区县、乡镇(街道)要履行好属地责任,加强对公共场所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的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公共场所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的事前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公共场所安全有序开放开业。
湖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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