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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域全面进入休渔禁渔期 8种海鲜被禁售
2020-05-07 22:45:06  来源:中国文化报道网  作者:  分享:

   “昨天是最后一天了,现在全部都是冰冻的了。”陈大哥和儿子在杭州长宁街的果蔬水产批发一条街从事海产品销售。近日,随着浙江全面进入伏季休渔期,陈大哥摊位上新鲜的海鲜已逐渐少了起来。“还有最后少量没有冰冻过的带鱼、黄鱼,都是5月1日之前捕捞上来压船底的。”陈大哥指着自家的带鱼对记者说。“今年货不多,而且时间长了没有冰冻的话就不新鲜了,我们也不卖了。大家要吃的抓紧,接下来就只有冰冻的海鲜了。”

  在隔壁另一家水产摊点,竺大姐也正在热情地招呼客人。“老板,来5条黄鱼,鲻鱼也多装几条。”市民茹女士是竺大姐店里的常客,今早,她又进行了一场海鲜大采购。“这个黄鱼特别好吃,很新鲜,我们家里人都爱吃鱼,禁渔期了,今天赶紧来多买点,分袋冻在冰箱里,可以放很久不会坏的。”茹女士手提着多袋海鲜,满载而归。  “现在店里只有鲻鱼和鳓鱼还有一些是新鲜的,大概也只能卖三四天了。”竺大姐告诉记者,现在带鱼、黄鱼、鲳鱼全部已经是冰冻的,后面供应会不会充足,现在还不好说。  “趁现在的海鲜比较新鲜,有些市民会多囤一些。”前来大采购的陈女士提了四五袋海鲜,仅带鱼就买了5公斤。“一部分是送亲戚的,一部分是家里吃的,现在价格还可以,就多买点。”陈女士说。  竺大姐向记者透露:“价格方面,5月1日之后鱼类是有上涨的,涨幅都在10%左右。但是我们这边都是老客,我们涨价不多,大部分还是维持原来的价格,后面会不会再涨,就要看我们的进价了。”  随后,记者又来到附近的仙林苑农贸市场,海鲜经营户老王在市场已经有6年的时间了。“休渔期之后,我们摊位上的带鱼、鲳鱼、梭子蟹这些东海冰鲜、鲜活海鲜都不卖了,但是有替代梭子蟹的三门青蟹等养殖水产。”老王说。接下来,养殖、进口的海鲜会接过本地海捕海鲜的“接力棒”,蛤类、蛏子、淡菜、鱿鱼、海胆、鲍鱼等都是这段时间买海鲜的好选择。“5月1日开始,梭子蟹、皮皮虾就已经涨价了,大概每斤涨了20块钱左右。贝壳类一般不会涨,价格比较稳定,贝壳类的水产品也不需要囤货,养殖的供应量很充足。”老王提醒说。  另外,记者从杭州市幼鱼资源保护暨渔业“一打三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获悉:5月8日至8月1日,杭州全市水产交易市场、农贸市场、超市、临时摊点等各类市场和饭店、大排档等餐饮场所禁止销售带鱼、大黄鱼、小黄鱼、银鲳、鲐鱼、三疣梭子蟹、龙头鱼、虾蛄等8种海洋捕捞冰鲜或者活体水产品。  那么,全面禁渔后,市场上就看不到这8种禁售的海产品了吗?“不一定,因为禁止销售的是野生活体和冰鲜海鲜,而远洋渔船捕捞的海产品以及养殖海鲜等还是可以销售的。”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如远洋捕捞的老虎鱼、斧头鱼及韩国进口的鲳鱼等,在休渔期内也有销售。  “杭州虽然不是沿海城市,但杭州各大农贸市场都有水产零售摊位,几个水产批发市场的海鲜销售量也都很大。”相关工作人员透露,去年休渔期,渔政部门就曾接到市民举报,反映有人在农贸市场卖禁售海鲜。  据悉,浙江省自2017年起对海洋幼鱼品种、最小可捕规格及比例、捕捞渔船渔具管理、幼鱼销售利用和相关违法行为打击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这里的海洋幼鱼(幼体),是指未达到国家及本省规定的最小可捕规格标准的渔获个体。  浙江省渔业主管部门根据该省实际情况,制定一定期限内带鱼、大黄鱼、小黄鱼、银鲳、鲐鱼、三疣梭子蟹等六种海洋渔业资源重点保护品种的最小可捕过渡性规格。也是从2017年起,浙江省禁止在农贸市场、超市、临时摊点等各类市场和饭店、大排档等餐饮场所,销售未达到当年最小可捕规格的保护品种幼鱼。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保护幼鱼和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特别是9月16日伏休结束前,请慎重购买和食用海捕鱼虾,您口中的美食很可能是伏休期偷捕的抱卵亲体或海洋生物幼体。它们还能孕育、长大、繁衍,需要我们共同呵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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