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森林资源保护、培育、更新、利用等工作,湖北省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从建立健全合理的管理机构体制,加强配套政策法规宣传等方面着手,巩固创森及长江两岸绿化成果。
一是加大宣传。该局利用2.2世界湿地日、3.12植树节、4.22世界地球日等重大宣传时间点,借助LED显示屏、微信、新闻媒体等形式进行《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广大干部、群众的资源管护意识明显提高。
二是坚持标准。坚持凭证采伐制度,严格审查申请采伐材料。凡是采伐林木(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必须到林业部门窗口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采伐作业和伐后更新任务。
三是强化监管。为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彻查森林督察出的征占用林地违法行为,森林公安局集中警力,划片包干,利用二个月的时间对全县的非法征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行为行进行全面摸排,集中打击整治,对涉及该县处理的6个森林图斑进行了专项督查,目前,已全部处罚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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