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公安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公安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报告》,公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涛汇报了近五年来该院在民事、行政检察方面取得的工作成效、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努力方向。
五年来,该院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82件,对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共提请荆州市检察院抗诉7件,法院裁定再审6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法院裁定再审1件。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6件,法院采纳4件。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1件,法院采纳检察建议6件。对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案件9件,审结9件。受理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包括行政非诉执行)9件,其中提出检察建议9件,法院采纳9件。
报告分析了该院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明确了下一步努力的方向:
一是突出抓好类案办理,不断提升办案质量。紧扣最高检部署各项专项活动,在平等协商基础上,凝聚共识,协同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公正,共同维护法律统一实施。主动向上级院及兄弟院、兄弟部门借智借力,全面优化民行工作宣传,不断深入推进专项活动,通过办理一批有影响力的类案,力争取得检察监督实效。
二是狠抓自身建设,提升干警履职能力。认真学习领会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以更高政治站位推进检察监督能力现代化。加强对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理论实践经验的学习,不断提升民商事案件庭审、阅卷等诉讼活动的参与度,提高处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的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提高化解矛盾、息诉罢访、依法监督的工作能力。
三是健全工作机制,积极争取人大常委会指导支持。进一步健全与纪监委、法院、信访等单位信息共享工作制度。主动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通过建立案件协商、定期联合研讨等方式,凝聚共识,从而建立健全正常有序的工作机制。积极向人大借力,以《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为工作指引和坚强后盾,主动争取人大的监督、指导和支持,通过人大常委会助力加强与法院的沟通联络,形成良性长效的沟通机制。
县人大常委会对该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并全票审议通过。下一步,该院将高度重视本次会议的审议意见,继续强化检察担当,提升监督能力与监督质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法治使命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为建设法治公安、平安公安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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