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受天津市人民政府委托,天津市审计局局长马珊珊向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作了《天津市2019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2019年整改报告》)。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认为,《2019年整改报告》客观反映了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整改检查工作推动有力度,有效果,建议有针对性,内容全面详实,为各单位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管理责任提供了重要参考,较好地发挥了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2019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工作,是天津市审计机关认真履行的一项重要法定职责。与历年相比,《2019年整改报告》呈现出诸多亮点:一是细化“清单式”管理和“挂销号”制度。天津市审计局对审计发现问题、审计整改工作实行闭环管理。建立台账和对账销号制度,采用整改“回头看”等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持续督促各单位积极整改,不解决问题不放手,确保见到成效。二是审计与纪检监察加强协同联动。天津市审计局进一步细化与市纪检监察工作协同,健全完善协作配合和案件线索移送意见,建立审前问题线索征询、审中案件线索会商、报送审计结果文书和查处情况反馈等制度机制。三是督促落实审计整改责任。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认真履行监管责任,积极推动本系统及各相关部门落实整改要求。各区各部门各单位积极认领整改主体责任,针对“问题清单”举一反三,从体制机制上深入分析问题成因,及时堵塞漏洞,以有力有效的整改措施促进完善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
《2019年整改报告》主要包括市级预算执行、重大政策落实、三大攻坚战、重点专项资金、重大建设项目等方面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各有关区、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积极认领整改责任,认真纠正存在的问题,制定和完善制度措施,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
一是加强主管部门监管。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国资委等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领域、本行业、本系统频发问题的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健全完善政策措施,加强本领域、本行业、本系统业务管理,扎实推动财政体制改革,推进数据资源共享,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加大惩戒力度,整顿行业乱象,最大程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二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被审计单位是落实审计整改责任的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审计整改的第一责任人,要着力解决审计整改重视不够、履行整改责任不到位、整改落实质量不高,尤其是屡审屡犯等问题。要坚持举一反三,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整改落实不力的,加大追责问责力度。
三是强化审计整改协同。加强监督部门的配合,把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视巡察等监督贯通起来,形成审计整改工作监督合力,实现监督协同。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深化审计成果运用。对审计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或其他事项,依法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和单位查处。
从审计整改结果看,《天津市2019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2019年工作报告》)反映的361个问题事项,92%的问题得到纠正,相关区、部门和单位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建议,健全完善各类制度78项,对129名责任人实施约谈问责。相关问题已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报告。
目前《2019年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能够立行立改的,绝大多数已得到及时纠正。对个别因体制机制问题需统筹规划,补办手续或推进项目建设、历史遗留情况复杂需多方合力整改等原因正在整改的事项,有关方面正在积极制订整改计划。下一步,市审计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持续跟踪推进问题整改,在2021年的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有关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吕兴龙、王咏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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