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河北省委批准,河北省纪委监委对省公安厅原副巡视员许振霞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许振霞作为长期在公安机关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初心使命,理想信念丧失,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逃避审查调查;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毫无廉洁意识,常年借年节等机会收受礼金,并连续多年接受私营企业主为其安排的生日宴;无视组织要求,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公权私用,利用职务影响,借用私营企业主的车辆及司机,既想当官又想发财,通过向管理服务对象放贷获取大额利息;身负监管、查禁职责,却执法犯法,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领导者勾肩搭背,称兄道弟,并为其充当“保护伞”,使该组织经营的公司攫取非法利益,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案件办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
许振霞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河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暨省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并报河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许振霞开除党籍处分;按照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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