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在禁游区游泳被大爷套头拉回】
浙江杭州某禁游区,一位女子在水中游泳,却被大爷套头拉回。看似滑稽可笑的一幕,实则值得大家点赞,大爷看似打扰了女子的游泳雅趣,实则救了她的命。
禁游区不让游泳,周围有栏杆或牌子提醒,一是保护水质,二是保证安全。有的水看似清晰透彻,可平静的水面中,却隐藏着危险,稍不注意就会将你带走。
只见河边有不少人,有撑伞看风景的,有向水中赶来的。只见一位带着帽子的大爷,熟练地用手中的杆子,套着一个人往回拉,若不是仔细看,还以为是条鱼呢。
女子被大爷拉回时,她还保持着游泳的动作,可能她觉得做得不对,否则不会配合大爷的行动。可已经被大爷套住头了,她反抗还有用吗?一点用没有。
游泳的女子装备齐全,明显是有备而来,穿着泳衣带着泳镜。本来是来放松身心享受生活,并未考虑安全问题,或是她对自己的技术有信心,觉得根本不会出事。
可仔细想想,每年因为游泳离世的,哪个不会水性呢?都会。可问题是,有的人有自知之明,哪怕花钱也要去馆里游,安全能得到保障,有的人却不懂,只想着到野外游泳。
只是这名女子所处的水域,是禁游区,禁止任何人到此游泳。按理说她不会看不见,要么是抱有侥幸心理,觉得没有人来查来抓,要么是知错犯错,只想让自己快乐一番。
事情公布后,引起网友热议,矛头直指这名女子,将赞美与鼓励都给予了套人的大爷。或许这名女子真的比较幸运,有人在禁游区组织她游泳,尽管无法继续游泳,但安全得到保障。
【什么地方禁止游泳】
1.水库。
2.水潭。
3.小溪。
4.不清楚的水域。
5.以及游泳馆的深水区。
6.江河6个地方游泳。
【禁游区被淹责任划分】
,在禁止游泳的地点游泳,其行为本身具有偶发性和随意性,而且在相关部门已经采取树立警示牌等必要的警示措施后,再要求相关部门对于违反者随时予以发现并处理,在现实生活中显然不具有可操作性。京城公司的船只在昆玉河河段内行驶,系其正常的经营行为。根据事发时就在现场的小东同学的陈述及尸体检验鉴定书的结论,均不能证明在小东游泳时与京城公司的船只发生过碰撞。
综上,小东父母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三被告存在侵权行为,亦无法证明三被告的行为与其子小东死亡这一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故对小东父母要求三被告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最后,法院依法驳回了小东父母的全部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