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19日,“2023上海国际航运法治论坛”在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成功举办。论坛由我校和上海海事法院联合主办,我校国际法学院、上海市法学会海商法研究会、上海仲裁协会运输与物流研究委员会共同承办,中国国际私法学会海事国际私法专题研究委员会、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海事仲裁专业委员会协办。来自学术理论界、司法实务界、航运产业界的专家学者200余位嘉宾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参加论坛。我校副校长罗培新,上海海事法院院长、上海市法学会海商法研究会会长汪彤,上海市法学会党组副书记、专职副会长施伟东,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兼仲裁院副院长、中国海商法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陈波,上海海事大学教授尹东年,中国船东互保协会总经理、中国船东协会副会长宋春风分别致辞,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杜涛教授主持开幕式。
罗培新教授代表主办方对本次论坛顺利举办表示热烈祝贺。
他指出,11月8日,在国家会展中心(上海)举行的第五届上海国际仲裁高峰论坛暨2023上海仲裁周开幕式上宣布成立“上海航运法律共同体”,旨在构建政府引导、行业指导、市场主导的航运法律生态圈,推动提升航运法律服务能级和水平,优化航运业营商环境,提升航运法治软实力,更好服务保障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他表示,华政作为“上海航运法律共同体”的首批33家成员单位之一,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国际航运法也一直是华政的优势学科和重点发展专业,获得多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综合研究实力居于国内前列。“2023上海国际航运法治论坛”的召开,必将助力上海国际航运法律共同体建设新路径和新做法。未来,学校将继续立足国家战略需要,把握全球发展大势,深耕国际航运法律重点领域,为推动上海国际航运中心从“基本建成”向“全面建成”跃升贡献华政力量。
汪彤在致辞中表示,航运业作为国际贸易最重要的承载者,其高质量发展是推动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方面。完备的航运、法律制度体系是航运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支撑,如何依靠法治、运用法治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保障航运交易安全、促进航运经济发展,是我们所面临的共同课题。本次论坛以国际航运法治新发展为主题,呼应了时代的需求。上海是全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创新发展的先行者。近年来,上海海事法院不断提升涉外海事审判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有效推进国际航运领域法治问题的研究,助力航运业健康发展。上海海事法院也将持续主动作为,紧紧围绕国家战略实施和上海经济发展大局,顺应绿色低碳智能的航运业发展新趋势,探索航运领域创新问题,参与国际海事法治建设,以优质的海事审判成效提升我国海事司法的公信力和影响力。我们希望通过本次论坛,进一步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协作,有效推进国际航运领域法治问题的研究,助力航运业健康发展,为上海航运法治建设贡献更多的智慧和力量。
施伟东指出,随着一系列国家战略在上海实施,上海确立了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和科技创新“五大中心”的定位。其中,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是“五大中心”建设的关键内容,事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上海市法学会将支持航运法治相关的研究,包括国际法的研究,共同推出高质量的学术研究成果,推动上海国际航运中心从“基本建成”向“全面建成”跃升。期待专家学者围绕国家的中心工作,围绕国家战略及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自己的学识更好地服务国家,服务社会。
陈波指出,作为航运法治的实施手段,海事司法与仲裁在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中至关重要。她表示,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作为全国唯一一家以解决海事海商、交通物流争议为特色的国际化仲裁机构,一直高度关注并持续投入于航运法律服务领域。经过多年耕耘,海仲在国际海事商事争议解决、法律规则制定中的公信力和影响力持续提升。作为上海航运法律共同体的一员,未来,海仲将继续依托沿海港口城市,优化业务布局,进一步延伸仲裁服务,有效推进航运领域多元化纠纷解决的融合发展,积极参与国内外航运领域的规则制定和实践创新,为我国航运事业提供切实法治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在出席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并发表主旨演讲中强调,要构建“一带一路”立体互联互通网络,并提出了具体的中国方案。尹东年表示,陆海新通道连接着不同的地区和国家,是跨境合作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平台。本次论坛涉及新时代国际航运法治的重要领域,希望大家一起共同努力,为提高我国国际航运软实力,为上海创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航运、科技创新中心做出更大的贡献。
宋春风指出,本次研讨会为航运法学界和国际航运实务界的专家学者、业界同仁提供了研究和交流的平台。作为航运业的一员,我们深知法律服务在航运产业中的重要性,2017年,中国船东互保协会总部从北京搬迁上海,支持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发展。未来,协会将继续致力于为全球航运企业提供专业、高效、优质、可靠的保障和服务,不断加强国际间航运法律交流与合作,推动航运行业的法治化进程,为构建更加公平、稳定、可持续的航运法治体系做出贡献。
会上,杜涛宣读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国际航运法学科学术顾问及特约研究员聘任名单,并为尹东年、於世成、傅廷中、丁伟、陈波、施伟东颁发学术顾问聘书。
与会嘉宾共同见证了北京安杰世泽(上海)律师事务所等9家单位成为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学科研实习基地。
原华东政法大学国际航运法律学院主持工作副院长陈宪民,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海商法研究中心主任张丽英,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教授、副所长张辉以及香港理工大学教授、招商轮船独立董事邹盈颖送上视频贺词。
主旨演讲环节由上海市政府参事、上海市法学会海商法研究会副会长、原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陈晶莹教授主持。
原上海海事大学党委书记、校长,中国船东协会保险与法律委员会名誉主任於世成教授就《国际航运市场反垄断法律规制的最新动向及其应对》,原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党委副书记傅廷中教授就《以救助公约缔约国的视角看我国的海难救助法制度》,上海海事法院副院长、二级高级法官胡永庆围绕《涉外海事审判实践与探索》作主题演讲。
於世成教授指出,面对绿色、低碳和智能化发展的新趋势,中国航运业必将顺势而为,提出中国方案。
傅廷中教授从六个维度比较了《1989年救助公约》与我国《海商法》的做法,提出我国要遵守有约必守的原则、有利于市场经济建设的原则等完善建议。
胡永庆法官论述了如何实现在案件审理当中平等保护中外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利,营造法治化、市场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的新要求。
主旨演讲后,与会嘉宾就“国际航运法律发展趋势”、“国际航运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以及“国际航运法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三个议题展开研讨。
“国际航运法律发展趋势”议题由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王国华教授主持。
来自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最高院民四庭国际海事法律研究基地(中大)执行主任郭萍,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海商法研究中心主任郭瑜,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辽宁省法学会副会长、海商法研究会会长、中国海商法协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朱作贤,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党委书记、中国海商法协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会常务理事、福建省“一带一路”法治研究会会长何丽新,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教授、航空法研究所负责人于丹分别发言。
议题二“国际航运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由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上海市法学会航空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袁发强主持。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海事及海商审判庭庭长、三级高级法官金晓峰,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上海国际航运研究中心航运政策与法律研究所常务副所长沈秋明,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教授、国际法学科带头人、中国国际私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法学会自贸区法治研究会副会长邓杰,东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法律总监、上海市法学会航空法研究会副秘书长贺大伟,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教授郑雷发言。
“国际航运法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议题由上海大学法学院教授、党政办公室副主任陈敬根主持。
来自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上海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总部、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虹口区司法局、中远海自保公司、中国船东互保协会、东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保财险上海市分公司等单位的与会专家纷纷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