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雪芳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有三个突出特点:
强化了党的领导,明确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地位方向。传承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坚定文化自信、推动文明交流互鉴、维系国家统一、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意见》明确提出要“坚持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一步表明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党的伟大事业中的重要地位,彰显了党中央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贯穿到文化建设全过程各领域的治国理政思想,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
强化了工作路径,稳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制度举措。近年来,我国非遗保护工作遵循规律、融入生活、传承发展,形成了许多好理念、好制度、好做法,为国际社会非遗保护提供了中国经验、中国方案。《意见》进一步将这些做法举措强化,同时,将非遗融入国家重大战略、融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外和对港澳台交流合作等重大工作部署加进来,将极大增强非遗保护工作的社会功能和质量水平。
强化了政策支持,提升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保障能力。《意见》在保障措施中,创造性地明确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纳入考核评价体系、建立获取和惠益分享制度、加强非遗知识产权保护、鼓励非遗产品和服务采购、支持非遗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等政策措施,精准观照了非遗保护工作的痛点、难点,为非遗保护工作行稳致远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为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我们将尽快形成具体有力的举措,进一步将《意见》总体要求和各项任务在河北落地落实,并重点做好“三篇文章”:
融入国家战略,做好“服务”文章。紧紧融入、对接和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长城和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河北段建设、京张体育文化旅游休闲带、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部署,充分发挥非遗社会功能作用和服务中心工作的水平。
融入经济发展,做好“利用”文章。加强非遗资源活化利用,实施做好河北非遗购物节、非遗工坊体系建设、非遗产品创意研发营销、非遗旅游线路推广、非遗特色景区创建等工作,为经济发展助力赋能。
融入社会生活,做好“传承”文章。通过举办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非遗展示传播、节庆民俗、研学体验、传习培养等,创建国家和省文化生态保护区等,使非遗在发展中传承。
(作者系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非遗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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