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消息(记者 苏桂除)近日,位于琼海市塔洋镇奎塔往嘉积镇方向发生一起交通肇事后逃逸,事故发生时,一名热心群众刚好驾车目击现场,并将其拦截报警。最终,该肇事逃逸男子何某被行政拘留15日,驾驶证记12分。
9月7日23时许,何某(男,22岁,琼海人)驾驶号牌琼CEQ5XX的小型轿车途经塔洋镇联先汽车城处碰撞到行人黄某(男,89岁,琼海人)后驾车逃离现场。
该行为被紧跟何某车辆的后车驾驶人全程目睹,见何某撞到行人后驾车逃离,后车热心群众立即驾车追上何某,并喊话何某撞到人,要求何某立即回到现场报警处理。
最终,何某被琼海市公安交警大队传唤处理。何某称,自己当时开车正在与人通话,看到行人黄某时却已经来不及减速,等反应过来已经撞上了人,当时撞到人以后心里十分慌张害怕、不敢停车,便立即踩油门想快点离开现场,被后车追上来,发现自己跑不掉才返回事故现场。目前,行人黄某已被送往医院就医。由于驾驶人何某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逃逸,何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大队依法对何某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5日,驾驶证记12分。同时,因何某的驾驶证还处于实习期内,将对何某的驾驶证进行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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