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美育评价机制改革,探索将艺术类科目纳入中考改革。”“把音乐、美术等艺术课程以及参与学校组织的艺术实践活动情况,纳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中小学艺术素质测评,将测评结果纳入初中、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这是《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在加强学生综合素质提升、改革学生评价中指出的内容。
《规划》指出,要加强和改进美育,积极推进美育评价机制改革,实施学校美育工作行动计划,组织开展学校和地区美育工作水平评估。推进美育评价机制改革,探索将艺术类科目纳入中考改革。开齐开足美育课,完善“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教学模式,帮助学生掌握1至2项艺术技能。
内蒙古自治区要推动高校将公共艺术课程与艺术实践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学分制管理。制定艺术类学科专业建设规划,依托“双万计划”争创艺术类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改进高校艺术师范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启动内蒙古自治区美育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进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实施“美育浸润行动计划”,组织高校定向精准帮扶薄弱地区。
构建艺术实践“勤练”“常演”机制,推广艺术展演等团体性实践活动,持续实施“高雅艺术进校园”和“学校美育石榴籽计划”,持续建设自治区级美育示范校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统筹构建校内外资源共享机制,组建各级美育指导委员会、研究中心、校外教学实践联盟或联合会。
据悉内蒙古自治区将进行美育提升项目。实施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五年行动计划,深入改进学校美育课程教学,严格落实课程标准和培养目标。不断丰富学校文化艺术等美育实践活动,搭建面向全体学生的美育在线平台。全面优化高校美育教师结构,确保美育教师职业发展通道。全面加强学校美育评价机制建设,组织开展学校和地区美育工作水平评估,统筹各方力量发展校园内外资源共享机制,形成充满活力、多方协作、开放高效、融合发展的学校美育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