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记者从广西大新警方了解到,12月3日,大新县公安局对赵某红、黄某汉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进行立案调查。
2021年5月17日,大新县农业农村局渔业执法人员在对养利路某餐馆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店内非法存有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斑鳠鱼三条,其中两条已被宰杀的成鱼分别长约40厘米,一条存活幼鱼长约20厘米,共计2.63公斤。
广西两男子猎捕贩卖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芝麻剑”被立案调查
经农业农村局渔业执法部门和县公安局联合查明,5月15日,大新县雷平镇那岸村黄某汉利用绳钓的方式,在黑水河那岸村段非法捕捉三条斑鳠鱼后,为谋取利益便联系县城某餐馆老板赵某红进行交易,而赵某红在之前执法人员上门普法宣传中得知斑鳠鱼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情况下,仍然以一斤40元的价格向黄某汉购得斑鳠鱼三条,并将其中两只成鱼宰杀。
11月1日,大新县渔业执法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对黄某汉涉嫌非法捕捉、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赵某红涉嫌收购、运输、携带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行为进行行政处罚。两人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于12月3日被大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立案进行调查,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芝麻剑”,学名斑鳠鱼,在大新叫“抓骨鱼”“芝麻钳鱼”,此鱼无鳞,形似剑,鳍锋利,因身上有芝麻状斑点而得名,属于极其珍贵的淡水鱼。2021年2月,新调整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公布,斑鳠鱼(仅野外种群)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