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文化和旅游部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广西文化和旅游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紧紧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对标对表国有文艺院团改革任务,着眼于打造“广西有戏”品牌,以务实的改革措施提升艺术生产能力。
2021年1月,国办印发《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实施意见》。广西结合实际,对改革任务进行了逐项细化,明确了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建立健全了党委宣传部门协调指导,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落实,机构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教育、住建、科技、国资等部门配合落实的工作机制。截至2021年12月,广西14个市已有11个市完成或报审当地的《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实施方案》。
集中人、财、物资源,重点对广西戏剧院、广西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两个区直院团的艺术创作生产给予倾斜扶持,推出了彩调剧《新刘三姐》、壮剧《苍梧之约》、音乐剧《血色湘江》、杂技剧《英雄虎胆》、木偶剧《鸡毛信》等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优秀剧目,为全区艺术生产树立了标杆。
在剧本创作环节,实施优秀剧本扶持计划,对有潜质的剧本进行重点扶持。在剧目生产环节,实行艺术委员会论证机制,把好剧目投排关。2021年,共组织对全区25个大型舞台艺术作品、复排的15个舞台艺术精品和72个小型作品进行论证指导。在剧场建设方面,在自治区层面着力协调推动广西民族剧场项目建设,有望于2022年5月正式投入使用;桂林市将剧场建设纳入老城疏解提升重点项目,新建了漓江歌剧院、修缮了广西省立艺术馆,推动“一团一场”迈出实质性步伐。
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的工作主题,举办了优秀舞台艺术作品展演暨第十一届广西剧展等系列活动,共演出了70台广西新创、复排的优秀大型剧目,305个小戏小品、音乐舞蹈和杂技作品,在全区19个市、县(区)演出150余场,现场观众超过10万人次。
“十四五”期间,广西将着力实施“广西有戏”品牌战略。正着手制订推进“广西有戏”品牌建设行动计划,研究落实扶持剧本、剧目、演出、推介、评论以及人才培养六个方面的具体措施,夯实工作抓手,努力把“广西有戏”打造成为特色鲜明的文化IP,引领广西艺术创作生产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贡献广西力量。
(节选自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班华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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