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优化校园教书育人环境,保障市区内各中小学校教学、生活秩序,按照衡水市中小学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安排部署,衡水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经过前期周密调研、精心设计、高标准制作了一批“禁止摆摊设点”的通告牌,并于3月10日至11日安装在市区21所中小学校园门前适当位置,按照校园门前东西两侧对称安装的标准,共安装通告牌42块。
通告牌中明确提出,根据《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和《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学校、幼儿园门口一百米范围内禁止摆摊设点,违者依法处罚。
据介绍,综合执法支队将加大对中小学校园周边摆摊设点流动商贩的治理管控力度,采取定人定岗、错时执法的办法,不间断对发现的各类问题现场纠正整改,依法进行处罚。同时,也将定期联合交警、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单位,针对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食品摊贩、假冒伪劣产品、违法影音制品等进行查处,共同营造良好校园周边秩序。
在此,衡水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呼吁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城市管理工作,自觉遵守通告要求,主动抵制摆摊设点行为。对于发现的校园周边摆摊设点行为,也欢迎广大市民拨打12319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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