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余姚的小傅同学碰到了糟心事:上学路上恰逢大雨,一辆快速驶过的轿车溅了她一身水。随后,小傅同学报了警。
“你好!110嘛,今天早上我下车的时候,被一辆汽车溅了一身的水,衣服全湿了……”3月25日早上7点多,在余姚市新西门南路,小傅同学坐着妈妈的电瓶车赶往学校,在学校门口附近下车时,一辆黑色私家车快速经过积水路段,溅起的水花将她淋了个“透心凉”。
公共视频记录了当时的一幕。本文图片由余姚交警提供
小傅同学只能湿着去上学。
看到轿车自顾自离去,小傅同学和她妈妈都气坏了,追了很远,总算看清了轿车的号牌。“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我在学校里学过,而且这种事是不能纵容的。”于是,小傅同学和她妈妈一起报了警。
交警通过公共视频找到了当时的那辆机动车,驾驶员是一名女子。
交警在还原事故现场时也被溅了一身水。
据她说,她当时也是送孩子去上学。因为时间有点紧,就开得有点快,没有注意到路边的水坑,更没有注意到溅湿了小傅同学。她当即承认了错误并请求交警向小傅同学转达她的歉意。
25日下午,交警还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机动车在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应当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条款,对她处以2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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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20年7月13日,余姚交警就为一对母女维权,开出了宁波首张类似的罚单。这次处罚起到了很好的警示及示范作用。仅隔两个多月后,江北交警也开出了类似的罚单,同样是市民报的警。
罚单还引来了央视的关注及报道。
“对于这类不文明行为,大家一定要积极举报,不能纵容!同样,对于驾驶员来说,行车经过积水路段,一定要慢行,要顾及周边其他出行人员,这是基本道德。”余姚交警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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