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文字书写在无文字时代的漫长时期、在无文字人群的广阔世界中“书写”着历史。非文字书写时代的物象、图像,如洞穴画、岩壁画等,在探究人类文明起源及其生成的视觉展现、人类文明传承的手段以及人类知识的传播过程研究中具有重要的价值。
物象表意是非文字书写的重要功能
“有史以来”,一般指的是有文字记载的历史,而“史前”指的是人类产生到文字出现之间的时代。所以治史比较注重有文字的历史,称之为“信史”。
传统史学比较重视经典文献和考古资料,历史人类学通过田野考察发现民间文献的价值,民俗学则偏爱口述文本和生活世界的文化生态,这些都是学术研究的重要基础性资料。但大量考古学和图像史研究成果表明,人类在有文字记载的历史之前,已经具有通过其他方式记载的历史和传承的知识。人类学和民俗学也有不少田野案例,证明无论在无文字人群还是有文字群体中,非文字“书写”至今仍然是记事述史、传情表意的一种方式。
自然物象是人类最初利用的媒介。随手可及的现成物品有石头、贝壳、树叶和某些动物的骨、牙、角、羽等,仅仅通过改变空间关系(如巨石阵、大石墓)或对自然物赋予某种形式意味而传达所指意义(如神山、圣湖、灵树)。还有许多物象符号由于不能长期保存而消失了,如某些植物和动物物象符号。但参照人类学田野考察和民族志、民俗志资料,我们还是可以看到活态的文化遗存,如神木崇拜、刻木记事、树叶信、羽毛信、兽牙辟邪物等。这些物象经人的“点化”,便不再是一般的自然物,而是具有了文化的或观念化的表意信符或巫术魔法功能,即“物象表意”,其空间建构、意指及物象的符号化方式,是研究人类认知及其思维形成过程的重要物证。
另外一种更加人为“艺术化”的媒介利用方式,是将物象媒介图像化。比如利用岩石与某种动物相似的天然形状加以描绘,在二维空间增添一定的三维意味,形成半立体的岩画,如西班牙北部阿尔塔米拉洞穴遗址中1.4万年前的野牛画像,其躯体部分地利用了岩石凸起的形状;或是对岩石异象做移情式阐释,赋予意义,如在很多地方因石上的足迹式凹痕而流行的“大人迹”神话,把天然钟乳石、石缝等视为生殖崇拜的石祖等。也有在石头上稍加雕琢,因木石之相而化身为人形魂相,如西北草原常见的石人,西南民族流行的魂桩、寨心桩或寨门雕刻等;或是在岩面上打琢涂绘,让崖壁上永远浮动着幻面灵影(如岩刻和岩画)。相对于不易移动的石头而言,图像媒介便捷省事,不必费事打磨并可在艰苦的迁徙中随身携带(当然,具有特殊神圣意味的石头除外,如羌族随身携带象征昆仑山和祖先骨殖合体物的白石向南迁徙);相对于容易损耗的树叶信来说,图像媒介保存时间更长,可以隔代传播或超越当下时空传播。在广泛使用物象表意记事的时代或还在某种程度使用物象表意记事的群体中,为避免树叶之类易损物象变形和消失,把用于指事会意的重要物象绘成图像或以色彩寓意,使其固定化、程式化,应是合乎逻辑的发展趋势,如崇拜白石、白虎、白色善神的羌、白、纳西等民族将崇拜物衍化为服饰上的白色,而将视为吉祥的花鸟虫兽图纹绣在衣服上,更是流行在许多民族中的工艺传统。这些情况,可能就是物象表意向图像表意的一种转换形式。物象的指事会意变成图像的指事会意,这是符号的开始,也是艺术的开始。
除了上述几类,人类当然还有其他文化传承方式,如音响传承(包括音乐和各种音声符号)、体态传承(如舞蹈、手势语、体态语)、触觉传承(如交易中双方藏在袖中的手语)、行为传承(如仪式)等,它们分别是音乐人类学、感觉人类学、艺术人类学和仪式理论研究的对象,同时也是视觉人类学关注的话题(如关于体态、表情、面相、手势语、仪式行为等)。
显而易见,人类通过物象或图像记录、保存和传播信息,创造系列性视觉符号并产生大量叙事性视觉文化行为的历史,在有文字记载的时代很早以前就开始了。通过对自然石块的重构进行空间意指,通过对植物、贝壳或动物骨、牙、角、羽的加工组合进行物象表意,通过对现实物象和幻化意象的描绘、形塑进行图像叙事,通过舞蹈、仪式等动态动作进行身势和行为表意,是所谓“史前”人类和无文字族群文化史的重要内容,并曾经成为主流的书写和传承方式;在文字成为人类重要信息传播符号遍行于世之后,还有一些群体,特别是无文字民族,依然利用物象或图符作为传递信息的特殊符号,如树叶信、求吉辟邪的物象、服饰纹样和饰品、舞蹈和仪式等。这便是视觉人类学对人类的群体性图像信息以及通过视觉符号记录、储存、传播信息的方法和视觉文化行为的研究兴趣所在。
据笔者的田野观察,在佤族、基诺族、景颇族、独龙族、哈尼族、布朗族、苗族、怒族、黎族等民族中,用物象(如刻木结绳或树叶信)做事件记录、数据记录、意义象征和信息传递,是过去传信或记事的办法,现在也还在一些特定的场合使用。在这些民族生活的地方,如果荒地上钉了木桩,甚至牛粪上插了草标,那都是物有其主的意思;要是山林或寺庙里的某棵树被系了藤篾或红线,则有祈求姻缘和福祉的意思;而用不同种类的植物或其他物象进行组合,则可成为表意明确的树叶信;即使在经济发达、文字普及的沿海地区,以物代言或象征的方式,仍在节庆、祭典等民俗中存在,如广东人过年,家家户户要摆金橘、菊花、生菜等与“吉”“发”“生财”等音意相谐的植物,以求“好意头”。
很多没有文字的少数民族,他们的文化传承和叙事传统十分特别。他们用神话、史诗、歌谣等形式,口传声授地叙述自己的文化;用图像、塑形、体态等形式,眼传身授地表达自己的文化。还有许多尚未形成“文字”但早在记事、叙事和表意的图像,曾一直被人们当作“民族艺术”欣赏着。比如民族服饰,如果仅仅看到它们的实用功能和审美功能,是显然不够的。在这些民族的文化传统中,服饰是不同社会角色的身份标识,美丽的绣花是祈福的祝词,是辟邪的法器,是族群史的记述。
非文字书写为历史研究提供更多信息
我们很多时候对非文字的内容不会那么敏感,从以上列举的大量具体的实例中,我们了解到人类学家如何从非文字史料中获得历史认识,也解开了我们心中的疑问,即如何处理田野里收集到的各种文字资料未呈现或被遗忘的历史,它们与文字记录的历史如何相互印证和补充,从而使人们认识到文字记录未能呈现的文化与历史的多样性。
首先,这些非文字的历史记录,或称历史信息、历史表达,与我们常见的历史学是有很大差别的,尤其是它改变了以往通过历史叙述构建我们对自己记忆的方式。这个范式的确带来了很大的冲击。我们把没有文字的时代叫作史前时代,把没有文字的社会和文化看成是没有历史的社会和文化。为什么历史学会形成这样一种固定的认识呢?人类的历史很长远,但文字记录的历史只有几千年,这意味着对史前的大部分时间是没有记忆的。人们最初对历史的认识是指被记录和传承下去的有记忆的历史,即有文字的历史才叫历史,是一种国家记忆。但谁去记忆历史?记忆了什么内容?这个记忆对我们今天的生活有什么影响?这是历史学研究要明白的基础性的东西。随着考古学的发展,到了19世纪中后期,“史前史”研究促使我们把史前纳入我们的历史研究之中。记忆不仅是国家意志,同时也是我们人类对自己的生活和文化的一种体会和发挥,使生活的多样性得到保存,让我们的生活有了更多的意义。那么这种时候的历史记忆对于我们人类的记忆就远远超出了以前的作为国家意志的历史。人是不可以无记忆的,我们需要用各种方式把记忆保存下来,这也是为什么历史学家需要像人类学家、民俗学家一样去重视非文字史的东西。因为历史学研究本身需要这样的转型,否则将会脱离这个时代。
作为学者,如何将非文字书写的文化史应用到历史学的研究中继而去重构历史认识呢?
我们常常遇到的困难是没有文字记载的材料如何经过加工,转换成文字表述。笔者认为,历史学者在这方面需要与人类学者、民俗学者共同合作。非文字方式的记忆相对于文字记载的记忆而言,有着不一样的价值与意义。衣物上的符号是可以根据不同的历史时期和观念不断叠加上去的,文字当然也可以叠加,但文字的叠加常常操控于权力者的手中,而符号的叠加往往浓缩了不同时代的人的记忆。对于历史学研究来说,我们可以从这种叠加中发现时间的脉络,寻找那些被文字遗忘的历史,这一点非常重要。
比如华南地区珠江三角洲的碑刻、地方志等,这些文字记录下来的记忆,大多是文字书写者基于他们从文字记录凝固起来的观念结构去书写的,历史在这里反而呈现的是结构化的表达。这个地区本来长期经历着一个有本地原住人群和文化进入国家体系的过程,这个过程通过文字书写,呈现出非常强烈的、恒久不变的、一以贯之的社会历史记忆。面对这种以文字方式记录历史记忆的特性,历史学者从人类学者的经验中学习引入非文字书写史料,从乡村甚至荒野中,从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存中,发掘和整理各种通过非文字方式留存下来的信息,就有可能形成超越文字记忆的历史认识。例如,从在山区聚落和沙田水边社区,普遍存在石块、土包、坛、庙等多种形式的祭祀象征,可以很清晰地呈现出这个转变的历史逻辑。笔者前几年在上川岛一个村庄见到山边的一块大石头,石头前面用一个房子大门的门框框住,门框的额上有四个大字“X氏宗祠”,两边有一副对联。村民说,这就是他们的祠堂。后来再去那里,大石前面的门框拆了,在山下平地建了一间标准化的祠堂,原来在石头上镶嵌的石额被移到新建筑中作为门额了。在这里,我们看到了文字符号的历史文化表达,更看到了非文字形式符号的历史意义。这种经验,在传统历史学方法中是难以有所作为的,但我们学习人类学田野方法,从对文化的深刻了解来分析,就有可能在文字与非文字的符号中获得更多的历史信息。
非文字书写呈现文化表达的多样性
历史研究确实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反思。看似成文的历史资料中有很多被遮蔽的、篡改的痕迹,因此可以说,历史在一定程度上是被建构的,有很多真实的历史记忆却被遗忘了。观史应该多一些角度、多一些可能性。我们对任何事情都不能一概而论,需要对文字的历史保持足够的质疑,同样,对于口述的资料和图像也要同样持质疑态度。
文化共同体包括了我们共有的文化生活符号。比如,明清以来,我国少数民族在服装、音乐等方面便体现出文化融合的多样性。我们要思考的是如何从不同学科、不同角度来寻找被文字遗忘的历史,或者说被修改过的记忆。过去以文字考据为标准,王国维提出了二重证据法,加入了考古的内容。考古学为还原历史做出了重要补充,后来有人提出三重证据、四重证据,例如图像、口述等。证据不再单一,对于还原历史真相有一定的帮助。
随着历史人类学的发展,大量遗弃于民间的“在野的文本”显露出一定的价值。历史人类学家在田野中搜寻散佚的民间文献,如契约、碑刻、家书等,通过它们重构了一段段民间经济史、文化史、风俗史、宗教史的生动篇章。除此之外,视觉文献,如家谱族谱中的祖先像、绘本民族民俗志(如《么些图卷》《诸夷图》《广舆胜览》《百苗图》《番俗图》《黎民图》等)、葬礼中的神路图、民间祭祀法事用手绘长卷(如瑶族“梅山图”)或雕版木刻纸印符像(如纸马)图箓,等等,它们可以成为与书面文献、考古文物和口述资料互补的史料。
这方面的“在野的文本”,当然不仅仅值得历史人类学关注,更应该是视觉人类学分内的工作。对于视觉人类学来说,它的任务在于研究来自“他者”“异文化”和民间的视觉表达及其文化传播,它的田野考察素材是各种空间意指、物象表意和图像叙事等非文字信息,它关注的“艺术”是民间艺术或民族艺术。笔者曾在苗族、景颇族老人指导下识读民族服饰上的图纹,他们说“筒裙上记着天下的事,那是祖先写下的字”。把服饰图纹叙述的故事与他们世代相传的史诗相对照,甚至和某些古籍史料及传统习俗对比着看,发现它们具有很强的互文性,彼此可以互证。
显而易见,在无文字时代和无文字民族中,口传身授或图像等,是信息传播的主要方式,由此而形成我们现在称为神话、传说、古歌、史诗、谣谚以及以象征性物象、图像和仪式等为基本内容的文化遗产。口述史和以图叙事的方式,过去是历史书写和知识传承的一种方式,现在对于一些无文字民族来说,依然是历史书写和知识传承的一种方式,具有特定的文化功能。
如果仅仅以书本记述的内容为依据研究文化,会发现很多文化事象遗失在常识和框定的“文化史”之外;如果仅仅以文字的产生来界定所谓历史,也会发现无数文明或文化类型,被划到了历史之前和历史之外。由此观之,以是否有文字来界定“文化史”或“文明史”,是一种片面的史观。那些所谓“史前”或前宗教时代的“艺术”行为,由于其精神性和符号化的特性,其实标志着人类历史的真正起源。考古学、人类学、民族学和民俗学大量的实例证明,非文字书写的时代,是比文字记载的时代早得多的人类历史阶段。延至现在,一些无文字民族仍存在大量非文字书写行为。我们不应该把这类占据在人类生活辽远时空中的文化书写行为,排除在文化史之前或之外。
在人类文明史和学术史上,文字叙事一直都是强势。人们对历史的理解,在很长时期内,都是文字记述的历史,但“信史”未可全信。其在构成人类文明的多方面内容中,往往只占其中一小部分。这样的历史不是完整的历史,当然也不能完整反映历史的复杂面相。
文化的多样性,不仅是文化类型的多样性,也应该是文化表达的多样性,不仅仅是文字史和口述史的表达传统,还应该有一相对于文字史口述史的“图像史”的表达传统。也就是说,不仅人类文明的历史是多面的,叙录和研究历史的方法和理论也是多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