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见狗抢食女儿饭菜,挥棒打狗失手致2岁女儿死亡,法院:判2年】
近日,江西赣州会昌法院发布了一起案件判决,引发网友关注。林某看见自家的狗在抢食其2岁女儿碗中的饭,拿起一根竹棒朝狗打去,狗突然躲开,导致林某失手打中女儿下巴,被害人被打后仰面往后倒在地上,头部着地发出一声响。随后自己从地上爬起,脸部、鼻子出血并趴在地上竹席哭泣,被告人林某见状误认为被害人想睡觉便将其送上床。被告人林某将女儿送上床睡觉后便出门找狗,回来发现女儿已失去知觉,经卫生院医生施救无效后死亡。
【失手致人死亡是什么罪】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由于普通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必须是过失,即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客观上必须实施了致人死亡的行为,并且已经造成死亡结果,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
【失手致人死亡判多少年】
失手致人死亡判三年到七年。失手致人死亡是违反了法律规定的,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行为人对其行为的结果抱有过失的心理状态,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主观上对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应当预见是法律对行为人实施某种有意识的行为时,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结果的主观认识上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