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总统夫人被举报履历造假 警方调查】
据韩联社报道,当地时间23日,韩国警方就总统尹锡悦的夫人金建希涉嫌履历造假一事展开了书面调查。
韩国首尔警方当天在记者会上表示,此次针对金建希的调查是在综合考虑各方意见后实施的,目前还不能排除其嫌疑,并表示会在充分获取信息后再做出判断。
韩国媒体2021年12月14日报道称,尹锡悦妻子金建希2007年应聘水原女子大学职位时,在履历中声称自己2002年起担任韩国游戏产业协会理事三年,而这一协会2004年才成立;她还声称2004年获得首尔国际动漫节大奖,但获奖者实际并不是她。
2013年,金建希在发给安养大学的应聘简历中声称,她2004年获得另一项全国性动漫创作奖项,但这一说法同样与事实不符。首尔警方表示,已针对此事向水原女子大学和安养大学的相关人员了解情况,事件目前仍在调查当中。
【履历造假怎么处理】
现在用人单位为了节约用人成本,在招聘时都会要求职者有相关工作经验,如果在找工作时,求职者为了心仪的岗位而夸大自己的工作经验,入职后公司如果发现了工作经历造假解除劳动合同,求职者可以要求赔偿金吗?
甲至A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A公司可以解除本合同:……隐瞒事实,提供虚假、不实的个人资料、身份证件、学历、经历、资质证照、健康报告、体检证明等或用其它不正当手法受雇的。甲在入职A公司职位的申请表中填写的在B公司的工作经历。A公司查明甲在B公司实际工作时间只有5个月,但甲在入职申请表中却写了1年,便以甲违反劳动合同约定为由解除了劳动合同。甲向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A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因不服仲裁结果,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认为,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动者之前的工作经历是用人单位决定录用与否的重要因素之一,尤其是对于直接工作经验的考量,甲未能如实填报其之前的工作经历确有不妥,也违反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甲向A公司提交的职位申请表中填写的工作经历确实与其实际工作经历不符,其提供不实的个人资料,违反了诚信原则,且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甲提供不实个人资料的,A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故A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无不当,无需向甲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诚实信用原则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中应该遵守的基本原则,如果劳动者虚构工作经历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