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父母的账号登录,反复充值数十次,退款审核取证难”……“熊孩子”大量“氪金”、家长退款维权不易的消费乱象近年层出不穷。广州的钟女士近日也遇到了这样的问题。
据羊城晚报报道,近日,广州的钟女士反映,她的女儿还未满12岁,自2022年4月8日至4月14日,小孩在猫耳FMAPP上给主播“刷钻石礼物”,6天时间,被划扣了52笔款项,共2.69万元。钟女士认为,不管是猫耳FM还是苹果手机的扣费管理都存在问题或漏洞。
钟女士表示,从4月份开始找客服沟通,并给猫耳FM总部公司发了邮件,要求退还上述扣款,但均未被受理。记者就此事曾多次联系北京喵斯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同样未收到任何回应。
猫耳FM官网显示,其版权归属方为北京喵斯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在苹果AppStore应用开发条款中的第3.1.1项明确规定,上传至iOS商店的App中不得包含指引客户使用非IAP机制(iOS应用内付费)进行购买的按钮、外部链接或其他行动号召用语。而苹果的另一项条款则规定,基于IAP机制的iOS应用内付费都需要向苹果支付高达30%的“重税”。实际上,30%的“过路费”苹果一直在收,包括游戏内货币、游戏关卡、优质内容的访问权限或解锁完整版等,必须使用App内购买。
2020年5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法发〔2020〕17号)。其第一项关于合同案件的审理中的第9条显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来源: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