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预售监管信息应在买房合同中体现】
近日,广西来宾市发布关于向社会公众征求《来宾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意见稿明确,监管账户应当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上载明,并在销售场所显著位置以及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银行业金融机构和购房人签订的住房贷款合同上的贷款账户应与监管账户一致,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与购房人约定将全部购房款直接存入该监管账户。
此外,资金监管部门、监管银行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示范文本由资金监管部门制定,应明确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银行、监管账户、收存和使用方式、监管额度、违约责任等内容,并以附件方式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予以体现。
监管账户开设后,不得擅自变更,不得申请现金、支票支取或除查询功能以外的网上银行转账业务,不得办理质押担保等。
【买房合同主要看哪些条款】
合同的主要内容应包括:1、有关房屋面积方面的条款。2、关于价格、收费、付款额同的条款。3、有关房屋质量的条款。4、售后物业管理的条款。5履行合同的期限和方法的条款。
【买房合同什么时候拿到手】
买房后三十日内拿到购房合同。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开发商将要合同拿去房管局备案,但是因为开发商经常是手头积累了一定数量的合同之后才会去房管局集中备案,不过最长不应超过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