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名顶替他人当教师30余年】
近日,河南省周口市扶沟县白潭镇陈家村孙国停举报,自己被人冒名顶替当老师30余年。孙国停称,1976年他进村小当民办教师,1988年因个人原因从学校离开。2003年,孙国停前往外地打工,办理暂住证时被告知无法查到户口,直至2013年他才办下户口和二代身份证,并发现是同村某男子占用了他的户籍。3月31日,新京报记者联系到被举报人,他承认自己原名为陈双成,上世纪90年代顶替了孙国停民办教师资格,此后还担任过某校校长。目前,扶沟县教育局、纪委、警方等多部门已介入调查。
【教师冒名顶替怎么处理】
1、对冒名顶替者做出开除的处理。冒名顶替指使盗用或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入学资格的,属于公职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
2、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怎样举报冒名顶替】
对于冒名顶替罪,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报警处理,并且可以提交相关证据来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二
【冒名顶替罪】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国家工作人员有前两款行为,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