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思中深刻,在辩中明理,在赛中智慧。聊城三中北校高一高二辩论赛在办公楼一楼圆满举办。经过年级内激烈的角逐,高一高二年级各派出一支代表队参加本次的辩论赛。
赛前,老师们、同学们积极开展赛前准备工作,针对现实社会的一些问题、现象精心设计辩题,发出生活与时代之问,引导同学们进行深层次的思考。赛场上,各场赛事主持人按流程有条不紊地推进赛事的开展,与之配合默契的计时员们一丝不苟、严格把控。
此次比赛分为一辩、二辩、三辩、四辩。首先由一、二辩进行开篇立论,用最精炼的语言阐明本方的基本观点、逻辑框架、理论依据等,接着是针锋相对的攻辩和精彩纷呈的自由辩论,再接着由四辩进行总结陈词,最后由观众提问。辩论赛程序设置使比赛环节紧扣,为辩手们提供了唇枪舌战,正面交锋的舞台,而且充分调动了观众的积极性,增强了辩手和观众的互动性。
赛场气氛至始至终都异常活跃,每个比赛阶段都高潮迭起,参赛选手大胆辩论,语言流畅且极具个性化,能引经据典,妙语横飞,让观众感受到了一场别具特色的辩论盛宴,并给予热烈的掌声。
辩论赛形式有哪些
”辩论的分类:
①应用性辩论:
A.特殊辩论:在某些特殊规则指导下的辩论。(林肯-道格拉斯模式辩论)
B.法院辩论:法庭或准司法机构面前进行辩论。
C.议会辩论:合乎议会程序的规则指导下进行辩论。
D.非正式辩论(日常口头辩论)
②教学性辩论“
然而,同样作为从事辩论的工作者,我对杨陨电的观点却不能完全认同。我个人认为辩论的分类虽然也是分为两个大类,大师整个体系却与杨陨电的观点有着很大的不同。我认为应该这样来给辩论进行分类:
①自由性辩论
该类的辩论,与杨陨电对辩论的分类当中的应用性辩论中的”D.非正式辩论(日常口头辩论)“是基本上可以共通的。人们在社会生活当中对于看到的或者听到的某些事情不可避免的会产生自己的看法。而针对同样的一件事情,不同的看法也会有着各自的不同(”一千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效应)。当这些看法发表(口头表达)出来的时候,就会有的人认同,而有的人不认同、反对。为了知道谁的看法是比较正确的(或者说是正确的内容较为多一些),人们当中产生的辩论,就是自由性的辩论。这样的辩论,没有固定的发生地点,没有固定的参与人员身份以及个数的限制要求,也没有一定的规则,辩论的目的只是针对一个看法大家达到一个统一(当然也有可能不能达到统一)。总而言之,这种辩论是人们在社会生活当中出于观点的不同(并行或者对立),自发产生的而非有意识的提前组织的。虽然大家也是为了达到一个意见上的统一,但是这样的辩论往往不能产生结果,分不出胜负,更多的往往都是不了了之。
②专题应用性辩论
该类的辩论,包括了杨陨电对辩论的分类当中的应用性辩论当中的法院辩论(又称为法庭辩论)、议会辩论(决策性辩论),也包括了杨陨电对辩论的分类当中的教学性辩论,另外也包括他并没有提到的外交辩论、社交辩论等等以及其他并没有完全在这里列举出来的应用性的辩论模式。
我认为该类的辩论,因为其应用性强,而且往往都有一个专门的题目,才成为了辩论当中最具有实际意义的形式。该类辩论,一般都是有组织又准备的集体性活动,都会有一个主持者(主持人、主席)按照预定的程序组织的辩论。而且该类辩论有着明确的目的性,一般在讨论的最终都会产生一个让绝大多数人信服的结果(议会辩论以及法庭辩论等等如是)。而且这个结果往往是大家最后公认的正确的看法,这个结果也广泛的被用于作为某些事情的解决方式,如法庭辩论的对罪犯量刑的判定,议会辩论对议案的表决等等,都是明显的例子。
③辩论赛辩论
之所以把辩论赛辩论独立出来作为一个分类,是因为辩论赛辩论性质上和前面的两种有着很大的不同。辩论赛模式的辩论,因为参赛的双方是本着锻炼口才的目的来对于有争议的问题进行讨论,整个过程虽然可以很激烈,很精彩,但是结果却往往不会出现一个很明确的某一方观点正确的情况(否则对于被判定为观点错误的一方是很不公平的——与绝大多数人们的舆论相抗衡?)。双方在辩论的过程当中更注重的证据的提出,对方观点的驳论,口才的发挥等等,而不是刻意的追求”我们的观点才是正确的“这样的结果。虽然对于胜负还是有追求的(比赛当中争胜是必然的),但是超脱了对观点的绝对正确与否的追求,辩论赛模式的辩论便成为了一种口才锻炼的方式,一种口才展现的方式,甚至有可能成为一种表演性质的辩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