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已启动第三次海洋污染基线调查】
三部门联合挂牌督办11起弄虚作假污染环境案件
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宣传教育司司长刘友宾介绍,8月15日,生态环境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对11起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污染环境案件进行挂牌督办。11起案件涉及9个省份的几十家企业,既有排污单位,也有第三方运维单位。其中3起涉气案件,8起涉水案件。
截至目前,2起案件已进行至检察院公诉阶段,3起案件已结束公安侦查正提请检察院审查起诉,另外6起案件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
刘友宾表示,本次挂牌督办的11起案件只是今年来三部门联合开展“两打”行动中查办的部分典型案件。2023年上半年,全国生态环境部门共查处涉危险废物和涉自动监测数据违法案件1622起,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596起。其中,查办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环境违法案件593起,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06起。
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面,中国海警局新闻发言人刘德军介绍,今年以来,查获非法开采运输海砂案件67起,查扣海砂34万吨,案件数量大幅下降,来自重点海域的案件已经降到个位数,盗采海砂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严厉打击非法倾废,今年以来查获非法倾废案件58起,同比增加26%。今年以来,检查各类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对象6657个(次),同比增加45%,检查各类船舶1.7万余艘(次),同比增加31%。
【我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如何】
公报显示,2022年,对管辖海域1359个国控点位海水水质开展的监测结果表明,我国海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符合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占管辖海域面积的97.4%,全国近岸海域海水水质总体保持改善趋势,优良(一、二类)水质比例81.9%,同比上升0.6个百分点,劣四类水质比例为8.9%,同比下降0.7个百分点。
生态环境部海洋生态环境司副司长张志锋:全国海洋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局部海域生态功能稳步提升。
公报披露,2022年全国监测的24个典型海洋生态系统中,7个呈健康状态,比2012年提升10.2个百分点,17个呈亚健康状态,无不健康状态。
【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取得哪些进展】
一是着力推进突出问题整治。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大整治力度,破解难题、消除风险,推动海洋生态环境持续向好。重拳惩治盗采海砂,强化常态监管,对盗采海砂高发区域和主要运输通道实施不间断巡逻,挤压违法犯罪空间,首次联合最高检、公安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陆海联动、综合整治,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严打涉砂违法犯罪活动。今年以来,查获非法开采运输海砂案件67起,查扣海砂34万吨,案件数量大幅下降,来自重点海域的案件已经降到个位数,盗采海砂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严厉打击非法倾废,综合运用“网上+网下”监管手段,加大海洋倾倒区、倾废船舶、工程项目等监管力度,与生态环境部门定期组织会商,及时互通信息线索,各级海警机构不断创新监管方式,福建海警局研发倾废船舶报备系统,实时掌握作业动态,及时发现查处违法倾倒行为。今年以来查获非法倾废案件58起,同比增加26%。严密防范环境风险,紧盯海洋石油溢油风险隐患,深化对各类勘探开发活动的监督检查,海警北海分局定期组织集中执法巡查,检查石油勘探开发设施206个,登检平台30个,对问题隐患现场督导整改。直属第三局深化常态监管制度,每月登检平台1次,每季海空巡检1次,每年专项抽检1次,实现了平台监管全覆盖。
二是着力提升监管整体成效。始终坚持系统观念,突出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强化部门联动与区域协同,强化预防与打击相结合,强化惩治犯罪与生态修复相统一,不断提升监管的整体性和协同性。坚持源头治理,结合日常巡航检查,组织执法人员进企业、上码头、登船舶,常态开展普法教育,在重点时段联合生态环境部门集中组织环境保护宣传活动,营造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联合相关部门召开重点领域整治新闻发布会,定期通报海上执法情况,公开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活动。坚持立体防控,综合运用人防、舰防、空防等手段,组织执法人员常态开展海岸线和施工项目踏查,统筹舰艇力量开展重点区域网格化巡查,应用直升机和无人机等航空力量开展重点船舶和无人岛屿空中监管,积极构建陆海空立体监管模式。今年以来,检查各类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对象6657个(次),同比增加45%,检查各类船舶1.7万余艘(次),同比增加31%。坚持综合施策,密切与相关部门沟通,与最高检建立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深化生态环境执法司法协同治理,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生态损害赔偿,积极构建“刑事+公益诉讼”的综合治理模式,维护百姓福祉,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三是着力强化执法工作基础。始终坚持守正创新,把握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方向,积极推进人才建设、法治保障和科技创新,不断推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向高质量发展。注重培训强能,加强海上执法新形势新问题研究分析,组织专家团队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纳入各级执法培训范畴,探索建立实训中心,通过以案示法、模拟办案、集中研讨等方式不断提升各级执法人员素质。建立督导帮扶机制,对执法能力较弱的单位重点指导,现地帮带,推动各级执法能力平衡发展。注重法治提能,积极参与生态环境,资源利用等领域相关法律修订,研究制定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洋资源开发利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定出台首部海上维权执法规章《海警机构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加快构建以《海警法》为龙头的海上维权执法法律体系,执法依据和标准更加充分完善。注重科技赋能,综合运用小目标雷达、视频监控、船舶动态监控等系统,及时掌握海上态势变化,协调相关部门定期开展重点海域卫星遥感监测,强化重点部位和目标监控,深化“互联网+”倾废执法监管,构建“生态云”平台,强化工程项目在线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处置违法违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