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汕尾启动第二届汕尾市文艺奖评选表彰工作,评选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创作的优秀文艺作品。
汕尾市文艺奖是经汕尾市委、市政府批准的综合性文艺评奖,旨在树立正确价值导向,引导文艺精品创作,推动汕尾市社会主义文艺事业繁荣发展。
汕尾市文联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汕尾市文艺奖的有关工作安排,市文联已先后到各县(市、区)文联及各文艺家协会开展了有关调研和座谈,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拟定了《第二届汕尾市文艺奖评选表彰工作实施方案》(下称《方案》)。
根据《方案》,第二届汕尾市文艺奖设置文艺奖、文艺奖特别奖、文艺奖终身成就奖及评选工作组织奖。其中,文艺奖包括文学、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影视(含广播剧)、美术、书法、摄影和民间文艺9个门类;每个门类分别设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特别奖参评作品需在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获得中宣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国文联系统常设专业性奖项三等奖以上,或获得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联系统主办的专业赛事最高奖。终身成就奖参评人年龄要求为60周岁以上,在汕尾市工作或生活10年以上,德艺双馨,在市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和号召力,对繁荣发展汕尾文艺事业曾作出突出贡献。
参评作品征集时间截止日期为10月15日,将于11月完成专家复评,12月完成终评。所有参评作品按照所申报奖项类别填写相对应的申报表一式5份,所有材料纸质版报送汕尾市文联,电子版报送邮箱:swswyj@126.com。参评所需文件、表格可到公共邮箱获取,公共邮箱:SWSWL002@163.com,密码:Wyj3360645。
主办方表示,将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优品优奖、精品重奖”的原则,评出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群众喜闻乐见的精品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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