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黑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法规的宣传与普及,推进“法律七进”工作有效开展,加强宗教场所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尊法、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爱国爱教。6月4日上午,中共绥滨县委统战部、绥滨县司法局联合到清真寺开展了“送法进宗教场所”法治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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