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上午,贺州市司法局和湖南省永州市司法局在贺州市举行桂湘省际边界法治睦邻廊道共同体建设签约仪式。
永州市司法行政系统一行在参观贺州市司法局的机关文化之后,双方召开桂湘省际边界法治睦邻廊道共同体建设工作座谈会并签订合作协议。
“自古桂湘是一家”,早在2011年,贺州市司法局与永州市司法局就联合建立了省际边界人民调解协作机制,开启了跨省(区)市域人民调解协作。10余年来,两市在人民调解工作方面精诚合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2023年,富川瑶族自治县司法局“穿针引线”化解省际边界土地山林纠纷工作法入选全国104个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
贺州、永州两市司法行政系统不仅在人民调解工作上精诚合作,而且不断拓宽协作领域,在执法监督、社区矫正、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民族法治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有益探索,统筹推进省际边界睦邻廊道共同体建设,有效引导省际边界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以和谐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服务边界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巩固发展民族团结良好局面,为桂湘边界地区和谐稳定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签约仪式完成后
贺州市司法行政系统与永州市司法行政系统与会人员来到美丽的瑶乡富川瑶族自治县,在麦岭镇举行桂湘首个省际边界法治睦邻廊道共同体建设联系点的揭牌仪式。
桂湘省际边界法治睦邻廊道共同体建设合作协议的签订,标志着桂湘两市司法行政系统在推动法治建设、深化区域合作方面开启了新的篇章,为桂湘省际边界地区安全稳定、繁荣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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