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个全国土地日到来之际,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导全社会树立保护耕地、节约用地意识,6月25日下午,第八委员会客厅举行农村“三块地”监管与改革研讨会,围绕农用地、宅基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改革发展进行协商议政。
会议邀请了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司法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沧州市土地学会、沧州市农业新技术协会、经航律师事务所等学术界、科技界、法律界专业人士参加。
与会人员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村土地确权、农村宅基地管理、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权益保护、耕地保护等结合实际,进行深入探讨,提出建议。大家一致认为,开展土地整治,是盘活存量土地、强化节约集约用地、适时补充耕地和提升土地产能的重要手段,对保障农村经济发展、保护耕地、统筹城乡土地配置,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城乡统筹发展,增加稳定高产基本农田和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认为,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进一步提高土地在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运营中的管理水平和效益,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全面推动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