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戴安琪
散步时偶遇曾经咬伤女儿的“肇事狗”后,市民徐先生尾随狗主人拍照留证,准备报案。丈夫误以为妻子遭到偷拍,便大打出手,房东为房客打抱不平也加入了打斗。近日,这起因宠物狗引发的邻里纠纷,经武汉市江汉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被告人张某、肖某因故意伤害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9个月。
妻子遭“偷拍”,丈夫为抢手机出手打人
2021年3月13日晚上8时左右,市民唐女士在社区遛完狗准备回家时,发现有人跟着自己。经过楼梯间时,她看到身后的男子正举着手机拍照,便大声呼叫家中的老公。拍照的男子转身离开,唐女士很生气追了上去,在超市门口堵住对方去路。
“你把手机拿出来,把照片删掉。”唐女士拉着男子,其丈夫张某随后赶到。夫妻俩喝令拍照者交出手机,对方坚决不肯并要求报警。
张某误以为妻子被偷拍,怒不可遏,直接上前抢夺手机,双方发生肢体冲突。此时,听到动静的房东肖某赶来,以为自己的房客受到了欺负,冲上去就打了男子一拳,并帮助张某拉住对方肩膀。有了帮手,张某接连向被害人面部、腹部各击一拳,将其打倒在地后抢走手机。被害人妻子闻讯赶来,为制止张某和肖某也遭到了殴打。
警方接到围观群众报警后赶到现场,将受伤男子送往医院救治。经司法鉴定,被害人右侧眼眶内侧壁骨折,左侧第6、7前肋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其妻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真相浮出水面,拍照实为“留证”
半个月后,看着病床上痛苦不堪的丈夫,被害人的妻子前往派出所报案。两名打人的男子接到警方电话通知后先后自行投案,对殴打被害人徐先生致其受伤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警方经过询问被害人徐先生发现,拍照一事原来另有隐情。半年前,徐先生的小女儿被张某夫妇养的白色宠物狗咬伤,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徐先生无奈报警。最终,在民警的调解下,张某夫妇赔偿了医药费700元。
但是,由于张某夫妇养狗并未按要求办理养犬证,根据《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第23条第2项条款规定,“无证养犬的,应当留检犬只,并对单位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500元以下罚款,责令限期办理手续,逾期不办理的,没收犬只。”当公安机关依据上述规定要求留检犬只时,张某夫妇却已将宠物狗送人,此事只能暂时搁置。
当时,对于这一处理结果,徐先生向警方表达了害怕女儿日后再被该犬只攻击的担忧。民警建议,如果日后发现小狗行踪,可以拍照留证,及时报案,警方会及时跟进处置。
因此,案发当晚徐先生看到唐女士牵着狗迎面走来,便立刻认出了白色肇事犬只。为了确定宠物狗的饲养地点,他一路尾随拍照,不料却被误以为心怀不轨而招致拳脚。
打人者获刑,矛盾冲突之下没有赢家
2021年6月30日,该案移送至江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依法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张某、肖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234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近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张某和肖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近年来,随着城市饲养宠物人群增多,不文明不规范养狗行为引发的矛盾纠纷屡见不鲜。“文明养犬,是每一位市民应尽的责任与义务。饲养人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办证、遛狗牵绳、定期疫苗,这既是对自己和宠物负责,也是对社会及他人负责。”检察官表示,邻里之间产生纠纷,切勿一时冲动采取过激行为,应寻求合法正当途径解决纠纷,共同营造安全、和谐、友睦的邻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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